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会议14日在北京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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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4:3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 (记者王淑娟 实习记者赵萍) “孤残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他们最需要呵护、最需要关爱。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孤残儿童放在心上,健全救助制度,完善福利设施,动员社会力量为孤残儿童奉献爱心,使他们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
——胡锦涛 “我希望所有的残疾儿童都能得到全社会的关爱,让他们有一个活泼的童年,增强他们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温家宝 9月14日,在《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启动实施之际,国务院妇女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共同召开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关注残疾儿童健康成长问题的重要指示,推动我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取得新的进步。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中国残联理事长汤晓泉,以及民政部、卫生部、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从各自的工作领域出发介绍了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相关情况。广东省残联理事长郭德勤介绍了《广东省学前残疾儿童义务康复条例》的立法准备情况,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星从法律角度介绍了国内外与残疾儿童康复相关的法律法规。 汤晓泉理事长介绍了我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工作的重点。她说,我国自1988年开始,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家发展规划。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与残疾儿童康复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了推进残疾儿童康复的工作机制;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残疾儿童得到抢救性康复。同时,她指出,虽然我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仍然面临诸多困难。首先保障机制尚未形成,服务能力严重不足;其次,缺乏有力的宏观调控,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再有,康复知识有待普及,康复意识有待提高。她还部署了“十一五”期间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重点: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推进残疾儿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加大社区康复工作力度;完善法规体系和保障制度建设,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 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做好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有1170万残疾儿童,他们的亲属约有4000万,可以说是“康复一人,解救一家,影响一片”。残疾儿童有机会和健全人一样拥有同样的蓝天,他们需要的是康复的环境和条件。他充分肯定了广东省在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工作上作的探索,并希望广东省“残疾儿童义务康复的立法”活动能够顺利实现。 全国人大常务副委员长顾秀莲在发言中指出,要做好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有三点要注意。首先,防止残疾儿童的产生,做好婚前检查和预防工作;其次,抓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越早治疗,效果越好;第三,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的工作中来,大家一起努力。她要求各地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开阔思路,抓住有利契机,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关注残疾儿童健康成长问题的重要指示,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把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切实解决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相关立法,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帮助残疾儿童,营造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