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住宅小区要“环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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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5: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作为南沙区房地产项目之一的滨海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网上公示,和广州其它房地产项目不同,该项目的环保投资高达700万元。 为了保证南沙山青水秀,住宅小区即使不是工厂企业,也一样要遵守系列环保要求———
施工期间,污水、余泥、扬尘、废气及噪声污染要进行防治;建成后,小区的生活污水必须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排放,待黄阁污水处理厂及纳污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后,小区废水则需在达到三级标准后,再排入市政管道纳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净化;等等。 小区建成、投入运行后,还必须再作验收。小区应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先对排污进行监测,在试运行后的三个月内,再向南沙区水务和环境保护局申请办理环保验收。(蒋铮) (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