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章子怡申请赴台宣传获台当局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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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7:19 人民网 | |||||||||
人民网9月14日电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陆委会”14日表示,大陆演艺人士如葛优、章子怡近日申请须来台从事电影或戏剧宣传活动,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已依台“内政部”最新之规定,同意其来台活动。 据报道,台“陆委会”说,“内政部”已于日前公告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相关规定,今后大陆地区大众传播专业人士可以来台从事一定的宣传活动,并可依其许
台“陆委会”说,在该会邀集相关机关数度研商,就两岸文教交流专业活动涉及之各种商业行为态样,重新检视当前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正,并由“内政部”完成行政过程后正式公告实施。 相干报道:国台办批评台湾当局限制李宇春接受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