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儿童权益 广西采取五项措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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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8:58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14日讯(记者叶焱焱)9月14日下午,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广西分会场会议在南宁市同步进行。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要指示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总结推广各地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国妇联联召开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广西分会场。叶焱焱摄 在广西分会场,广西妇联副主席谭和平介绍了广西留守儿童的相关情况。她指出,调研情况显示,目前广西农村留守儿童在适龄就学儿童中占较大比例,他们或父母一方外出或双方同时外出打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力度不断加大,这个比例在逐年上升。由于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关爱和及时有效的教育规范,一些留守儿童出现了如道德滑坡、学习偏差、心理失衡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谭和平提出,要提高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力度,关爱留守孩子,有效维护儿童权益。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认真贯彻全国会议精神,提高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加强调研工作,掌握广西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和情况;三要抓好试点,通过示范带头作用,指导和推动全区工作的开展;四要整合资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和参与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五要维护儿童权益,有针对地开展关爱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实事。 编辑:李华林作者:叶焱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