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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通报徽县血铅超标事件 政府不作为是责任根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1:00 东方今报

  广州消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日就最近连续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向媒体进行通报。他说,甘肃省徽县水阳乡群众血铅超标和湖南省岳阳县饮用水源砷超标事件已得到有效控制,责任也基本查清,是两起典型的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严重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环境事件,应严厉追究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潘岳指出,目前造成污染的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已被地方政府彻底取缔。需要指
出的是,肇事企业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是在10年前就被批准上马的,大量含铅烟尘常年超标排放,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难辞其咎。此外,经调查,湖南岳阳砷超标事件也不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而是临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铅锌矿化工厂等没有经过环评擅自开工、长期排放高浓度含砷废水造成的,有的排污口排放废水砷浓度超标4000多倍,在擅自违法开工建设并违法排污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同样难辞其咎。

  潘岳说,两起重大环境事件责任根源在当地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政府不作为”是导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湖南省临湘市委、市政府在2005年4月还公然下文对临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铅锌矿化工厂两家非法企业进行“挂牌重点保护”;甘肃省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在当地环保部门支持下,竟通过了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环保总局已向监察部作了通报,并建议甘肃、湖南两省政府在依法追究企业违法排污法律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W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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