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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电 按居民电价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1:17 西部商报

  本月起 居民电价每度涨两分

  追踪

  本报记者 杜凯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甘肃省物价局获悉,今年7月13日,省物价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调整甘肃电网销售电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商
2006191号)。《通知》规定,从今年7月20日的抄见电量起,对我省的非居民生活用电、商业用电、工业用电等价格做出调整。同时,该《通知》还规定,我省城乡中小学办公、教学、宿舍照明用电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的价格。

  我省电价平均每度提高0.99分

  记者了解到,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要求,省物价局在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决定从今年7月20日的抄见电量起,对我省除居民电价外,其他电价均做了适当提高,我省电网销售电价每度平均提价0.99分。

  学校用电 按居民电价收费

  在此次电价调整中,按照国家的批准,我省商业和非居民两类用电价格按城乡同网同价的收费标准执行,取消了农村人畜饮水提灌用电价格类别。农村人畜饮水用电,按地表水、地下水扬程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农业排灌电价标准。对城乡中、小学办公、教学和宿舍等照明用电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大工业用电价格平均提高0.8分

  据悉,商业、非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在实现城乡同价的基础上,每度提高2分钱;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每度提高1.1分;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度平均提高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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