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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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1:1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战学军韦荣奎记者肖姗)昨天下午,市法制办、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召开学习贯彻第467号国务院令《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有关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近40人参加了座谈会。副市长许慧玲到会并讲话。 许慧玲充分肯定了南京市地方志工作取得的成绩,她要求,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
据悉,今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地方志的国家法规。 (编辑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