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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1:1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战学军韦荣奎记者肖姗)昨天下午,市法制办、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召开学习贯彻第467号国务院令《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有关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近40人参加了座谈会。副市长许慧玲到会并讲话。

  许慧玲充分肯定了南京市地方志工作取得的成绩,她要求,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
要深刻理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组织修志人员认真学习《条例》,使广大修志人员领会《条例》精神,掌握重点,用好《条例》。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地方志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落实好《条例》,努力开创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不断增强依法修志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建设,不断改善修志工作条件,增强志书精品意识,使我市的修志编鉴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今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地方志的国家法规。

  (编辑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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