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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万支农资金滞留区县未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1:5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朱烁)“一些区县无匹配资金能力,但为了争取资金弄虚作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组对北京农业法实施情况检查时发现,去年有3752万元支农专项资金滞留区县,没有落实到田间地头。

  今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北京实施《农业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报告检查结果。“200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的银农合作等8项支
农专项资金中,有3752万元未及时拨出,其中1873万元滞留在各区县财政部门,1879万元滞留在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财政所。

  此外,记者了解到,2004年,中央、市、区县三级财政计划投入11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0.92亿元,有2.19亿元未能及时拨付到项目执行单位。甚至出现个别乡镇政府将用于建设供水管线工程的贷款贴息100万元拨付给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房地产经营项目。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国务院2004年规定将不低于土地出让金平均纯利益的15%部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北京至今尚未执行,资金不到位,导致15万亩耕地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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