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建的违章房先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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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2:5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仓山区将在大力查处违法建设中,先拆除现行的和党员干部参与建设的违法建筑,村土地管理员对本村内的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的,发现一次,扣除本月补贴;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取消村土地管理员资格。
据了解,仓山区是福州“东扩南进”的重点区域,近几年,许多重点项目都在该区建设,东部新城、福厦铁路、火车南站、汽车南站等大项目,也将在这里陆续开工。于是,有不少村民纷纷抢建,造成仓山区成为福州违法建设的重灾区。 据了解,仓山各村居每月违法建设超过两起(含两起的),村居主要领导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则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村居党员干部自身参与违法建设的或纵容、包庇他人私下买卖土地违法建设的,由区纪委、区检察院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