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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车祸拷问公交设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2:56 重庆晨报

  沙区天马路重大交通事故案昨开庭,央视《今日说法》关注此案被告律师辩称坡度超过3度不宜设公交站,天马路站违反国家规定

  庭审

  本报讯坡度超过3度就不适合设公交车站,这一国家技术规定,在昨日“5•1
7”天马路重大交通事故案审理时,被辩护律师“搬上”庭审现场,作为肇事司机辩护的一个理由。这一辩护理由,挎问了山城重庆众多公交车站。

  今年5月17日,沙区天马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超载大货车失控后撞上停在公路边上下客的公交车,酿成4人死亡、30多人受伤的惨剧(本报今年5月18日曾详细报道)。昨日上午,肇事司机邹孝林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法警押出庭受审。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也派记者到庭采访。被告方荩荩公交违规建站

  被告辩护律师当庭提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坡度超过3度(即100米落差有3度)就不能设置公交车站,而天马路最大坡度为18度,又陡又长,严重违反国家规定。如果天马路公交车站不设在坡上,那么损失也许会减小。

  被告律师还称,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二级公路最大纵坡为7度,坡长限制300米。但他通过调查查明,天马路为二级公路,但最大纵坡为18度,坡长800米以上,严重违反规定。邹孝林虽以二挡行驶下坡,但因坡长路陡,导致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严重下降,刹车失灵,才造成重大事故。李果称,就算货车不超载,该路段同样容易酿成交通事故。公诉方荩荩超载才是祸因

  公诉方反驳称,事故的责任应该归结于邹孝林超载行驶。邹孝林明知是长下坡路段,还驾驶超载货车行驶,速度过快无法控制,才撞上大客车。紧急避险不应侵害公民的生命权,邹孝林作为一个老驾驶员,应该预料到车速较快,撞上停靠的公交车会造成公交车失控,伤害到他人。

  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重庆地形特殊坡上建站属无奈

  昨日下午,公交集团政工部相关人士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李果的辩护没有考虑到重庆地形的特殊性。如果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公共交通安全,那么李子坝到小龙坎这段危崖路段就不能通公交线路。

  “而且国务院还规定,所有公交车站还应该有停车港。”该人士称,重庆主城地形陡峭,全国都属罕见。有些公交车站是解放前建的,如北区路上的临江门车站,也位于坡长路陡的公路上,如果硬要建停车港,难度相当大,且易造成严重堵车,增加市民乘车不便。

  市规划局相关人士则表示,现行的国家标准制定时间早,是以当时车辆的性能作为参照,而现在的车辆性能已今非昔比,在安全性上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就算停靠在坡度超过3%的公交车站上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所以市民们不用为公交站台设置的安全性担心。

  下坡路段设站

  需安装隔离带

  昨日市交警总队宣教处表示,由于我市地形特殊,不少货车超载行驶,在市内频频酿成事故。为此市交警总队曾专门制订措施,除办有入城证的货车外,其余货车禁止每天7:00—22:00进入主城区。

  同时,市交警总队配合市政部门一起,在一些设有公交车站的长下坡路段安装隔离带,以控制车速。如中兴路、长江大桥南桥头、天马路等。

  交警总队表示,天马路重大车祸发生后,总队立即在天马路口设置标志牌,禁止五吨货车从石小路下行进入天马路。

  另外,交警总队还从今年7月开始到9月底,开展了检查超载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已查处超载车辆数百台。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李澜采写图/本报记者李斌制图/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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