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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个人可以建公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3:5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14日讯(记者 黄强)今天,市法制办主任张参平做客政务在线时表示,只要符合特许经营条件,市民个人可以建公厕。

  在今天下午的提问中,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缴纳问题成为了热点话题之一。张参平表示,小区垃圾收费应算到物业费中,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中解决,每月每户2.5元,不得另向居民收费。此外,卫生费和垃圾处理费不是一个概念,是否包括打扫楼道的卫生应按
双方协商确定的事项来确认。张参平明确表示,济南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全市是统一的,违反规定的超标准收费是错误的。

  有市民建议保洁作业的时间最好避开人们出行高峰时段。对此,张参平表示,根据相关意见,《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经规定主要道路在早6:00前清扫完毕,并对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焚烧垃圾等行为做出处罚规定。

  张参平另外透露,按照立法程序,预计《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年初可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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