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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出租场地停放校外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4:08 山西晚报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还规定,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据新华社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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