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不得挪用违者必将一查到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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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4:15 新京报 |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强调,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外,其余全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 据新华社电(记者 刘羊旸)记者14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出通知,禁止社会保险基金违规投资运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出的通知指出,要严格管理社会保险积累基金,除按规定
通知要求,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及时掌握社会保险基金的存储情况,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对违反基金管理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