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托管费两头都要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4:39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李伟)家住西安市临潼区的张某感到非常的烦恼,她的人事关系在临潼区,档案却在新城区,两个区都要向她收取档案托管费,致使她的档案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顺利调到新单位。

  2004年,张某毕业于西安某高校,档案被发回原籍。当年,她和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署了一份“西安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委托管理合同书”,并交了两年共
360元的档案托管费。去年,她发现临潼区没有她的档案。直到近日,她才辗转在新城区人才中心找到档案,但被告知要补交360元的托管费。平白无故要交两份托管费,张某觉得不明白。

  昨日,张某来到新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找到了自己的档案。该中心一位姓袁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必须补交两年360元的托管费才能调走档案。张某提出,为何在没有签署任何协议的情况下,中心也要收自己托管费。该工作人员说,档案是学校发错了,与他们没有关系。只要档案发到服务中心,就构成了托管,就要交这笔费用,或者叫临潼区人才中心来提取档案。

  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一位张姓负责人承认2004年与张某签署了一份档案托管合同,也收了张某两年共360元的托管费。在这期间,他们去西安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找过,但一直没找到她的档案。当张某问没有托管档案却收了两年的托管费是否合理时,该负责人表示“虽然中心的服务有些滞后”,但人事关系和户口都在这儿,所以这笔费用不能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