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倒客”将吊销营运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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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5:0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陈婵婵)如果在运输途中出现“倒客”、“甩客”、“宰客”等不法行为,将被处以500至数万元不等的罚款,严重的将被吊销“营运证”。 9月14日,记者从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了解到,交通部门已经开始着手部署黄金周旅客运输工作,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部门预计我省道路运送旅客将达到760万人,拟投入营运客车18100辆。“十一黄金周”期间,我省将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
各市正在对重点线路、重点时段的运力进行组织安排,确保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 即日起全省各级交通部门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基础设施状况良好。 省交通厅值班电话:024-23867489省厅假日运输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厅运输管理局)值班电话:024-83210382 违规营运这样罚
相关新闻 “安检”不合格客车甭出站 晨报讯(记者陈婵婵)沈阳市将在“十一黄金周”前夕对长途客车逐一进行安检,对客运企业、客运站以及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整顿。 对擅自改变车辆设施、私自增加座席、卧铺客车铺位违反规定以及灭火器不按规定配置等违章行为进行严查。 此外,还将对长途客车马路发车、不归站发车、站外捡客等违章行为给予纠正,对违规的驾驶员将暂扣从业资格证,违规的客运站将停业整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