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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险遭盗 房主状告物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5:09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李勇钢)认为自己每月520元的物业管理费缴得“冤枉”,在家里连续两次遭小偷盗窃(未遂)后,西安“彗星家园”业主齐先生昨日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西安彗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退还自己一年多来所缴的物业管理费中的部分,赔偿因此带来的精神损失并要求退房。

  没安全感家人想搬家

  去年春天,齐先生购买了位于西安市南郊“彗星家园”3层的一套商品房。他说当时之所以最终选择在这家买房,是因为开发商的承诺说该小区属于“现代智能化管理,保安24小时巡逻,且配备有多处红外线摄像仪”。新房入住时,他和许多住户都提出了要给窗户和阳台上安装防盗栅栏。对此物业公司表示小区的安全措施非常到位,在值班室里通过红外线摄像仪几乎可以看到小区的每个角落,2楼以上统一不安防盗栅栏。

  今年3月份与7月底,小偷两次光顾齐先生家里,幸亏齐先生家人及时发现才未被盗窃。接连两次遭遇小偷让齐先生苦恼不已,家人更是担惊受怕。齐先生多次找物业交涉,物业只是口头答应今后加强巡逻和保安措施。但事隔几天的一天清早,齐家人又在阳台外发现了陌生的脚印……“你买的这房子让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妻子和儿子喊着这样危险的房子再也不敢住了,并举家搬到了别处。

  物业称安全防范有漏洞

  今年8月,齐先生以“没安全感”为由,再次和彗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涉退房一事。交涉过程中,他的律师在查看小区监视录像时发现,由于房子靠整幢住宅的最边缘,所以齐先生家的阳台无法被来回转动的监视器摄像头拍全,而只能扫一个角落。“我每个月缴纳那么高的费用,安全却无法得到保证,我要求物业公司退还我此前缴纳的费用,并要求退房。”在和物业公司交涉未果后,齐先生委托律师一纸诉状于昨日下午将西安彗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到法院。

  该物业公司的一位胡姓负责人昨表示,经过他们的多次实地考证,认为齐先生家的阳台和窗户周围的确不在监视器的安全控制范围内,属于他们安全防范中的一个漏洞和“死角”。但他们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这一死角是由于监视器安装厂家的不合理设计造成的!”目前他们已将此情况和厂家交涉,如果法院判他们物业败诉了,他们将向监视器的厂家索赔。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目前已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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