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安全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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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5: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于日前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办法规定,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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