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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养重犯子女 民间组织不被认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5: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大连一儿童村代养19名重刑犯子女,面临资金、注册、国家政策空白等诸多难题

  大连“爱在海边”儿童村从2003年开始代养重刑犯的未成年子女。该组织负责人潘芏说,目前全国只有6家类似的民间代养组织,所代养的总人数不超过2000人。而2005年的数据统计,目前有94.8%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社会救助。

  潘芏在进行社会救助时,深感其中问题的错综庞杂。资金来源、合法注册以及民间机构的自身规范发展等,都是至今仍困扰着潘芏的问题。

  创办:饭店老板投资10万

  儿童村的创始人是金宏伟,吉林市人,此前经营一家饭店。他萌生代养重刑犯未成年子女念头,是在1999年的秋天。

  那年,金宏伟在自己经营的饭店门口发现,有一男一女两个小乞丐每天都来。他们虽然衣衫褴褛,脸面却很干净,女孩的头发也梳得整齐。男孩小明8岁,女孩丫丫5岁半,他们的父母为同案盗窃犯,双双入狱。“我们不是乞丐,我们也想上学,可是父母都在监狱,奶奶双目失明在家,自己都照顾不了。”男孩说。小明每天会带妹妹到火车站厕所洗脸,并给她梳小辫。

  金宏伟把这俩孩子收养了。直到两年后,他们的妈妈刑满释放,才接走孩子。金宏伟意识到,社会上一定还有很多像小明与丫丫这样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因为犯罪入狱,孩子面临着无人监管的问题。

  2003年9月,金宏伟放弃了经营良好的饭店生意,投资10多万元,在大连甘井子区双台沟村租下一栋二层小楼,创办了这个儿童村。

  最初很难。“在2004年5月以前,全靠金宏伟的积蓄维持。最惨的时候,儿童村的账上只有十几块钱。”儿童村创始人之一杨梅回忆。

  艰难:被教育问题困扰

  每个孩子来到儿童村后,儿童村都要与他们在狱中的父母联系,签署《委托代养协议书》。按照协议,儿童村将负责委托代养儿童的衣食住行、入托入学、道德品格等教育,并负责一切费用。儿童年满16周岁或者孩子家长获释后,委托代养关系可以解除。

  从创办到现在,儿童村陆续收养了19个孩子,主要是辽宁地区重刑犯人的子女。父母出狱后,有抚养能力了就接走。父母如没有能力接回的,儿童村也可以延长一段时间。父母也无须支付村里任何费用。

  孩子们在儿童村,每个月都要给父母写两封信。每年寒暑假的时候,儿童村都要和监狱联系统一带孩子去监狱看看父母。“要让孩子还有生活在亲情中的感觉,再一个原因,孩子现在还小,时间长了不见父母,以后难免有生疏感”。

  从创办开始,儿童村就一直被孩子的上学问题困扰。学校的普遍担心在于,服刑犯的孩子普遍缺少管教,学习成绩差。

  当时金宏伟不停地到学校去找领导,甚至跟着校领导上下班,直到最后学校同意。儿童村现在的孩子都送到统一的学校,其中有9个读小学,两个读初中。

  尴尬:得不到法律认可

  目前,儿童村的全部运作资金都是来自于社会捐赠。“有时就会出现资金紧张”,潘芏说,由于没有注册,无法出具正规的发票,现在的资金主要都是零散的捐赠,最高的一笔不过4000元。

  此前,儿童村曾找过大连慈善总会寻求注册上的帮助。“大连慈善总会的意思,是要我们的所有资金都纳入他们的监管,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杨梅说,“双方并不能因此达成一致,后来注册的事也就拖了下来”。

  儿童村现在并不合法,“没有注册,得不到法律的认可,没有发票,要获得企业和国外基金的帮助很难”,潘芏说。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陶传进认为,政府最需要做的是在这些团体的登记注册方面给予支持,并给予部分资金支持。但如今的法律并没有对此进行规定。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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