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向中石化发百亿红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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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5: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石化)去年底收到的100亿财政红包最终没有通过审计署这一关。国家审计署11日发布的审计公告指出,2005年财政部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上缴的所得税中退库100亿元,弥补中石化炼油项目亏损,这种暗抵收入的做法违反了“收支两条线”原则。 据透露,早在6月,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2005年度
从财政部的立场来说,有些事情就像是拿买醋的钱去买了盐,还是出于大局考虑。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士表示,财政部初衷没有问题,但方法的确不对。 记者了解到,政府向炼油企业发红包由来已久。从2003年油价开始上升起,各地财政已开始通过减税、提供优惠政策等方式向当地炼厂发放“石油补贴”。当然,像100亿这样的大规模去年还是第一次。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教授毛寿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法理,中石化应归还这一收入。如果必要,可以通过国有资产委员会等必要的程序得到补贴。 毛寿龙表示,从法律程序来说,应由国资委从中石油的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补贴中石化,这就属于企业行为,程序上没有漏洞。而财政部动用中石油的上缴税款,等于是侵犯了公共利益,性质就完全不同。 (据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