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拟出新规 暂住30天以上办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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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5: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 据郑州晚报报道,13日,针对市流动人口管理,郑州市政府初拟《郑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将在9月30日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该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在郑州暂住3-30天的要进行暂住登记,居住30天以上的,要办“居住证明”,但办理该证明要交工本费。根据暂住人的申请,在办理居住证明时,确定暂住时间,有效期限最长为1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0日内到公
“居住证明?又是‘暂住证’吧!怎么政策又倒退了呢?本来出门打工都不容易还要交钱办暂住证,这不是在侵害公民的利益吗?”在郑州市一医药公司工作的李先生如此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