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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是劫匪 房东“连坐”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6:09 北方晨报

  因没了解承租人底细,违法租房者受罚;警方近日将对鞍山出租房屋进行登记检查,出租人须有承租人准确信息

  

  只要给房租,房子就出租,至于你租房干啥,租房者是什么人,房主一概不问,这
是目前鞍山房屋租赁市场存在的通病。

  近日警方将对出租房屋进行一次登记检查,房屋出租人必须要有承租人的准确信息,违法租房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嫌犯租房抢劫 房主受拘

  

  本月初,铁东警方曾经将一个专门在烈士山公园内持刀抢劫的团伙端掉,七名成员均来自腾鳌农村。为了便于作案,他们甚至在鞍山市里租了一个房子。

  当时这七人称在城里打工,房主也没有细问,也没有将这一情况通知派出所,甚至连这七人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破案后,当民警找到房主要对其进行拘留时,房主还称,“案子又不是我做的,和我有啥关系?”但是民警还是依法将其行政拘留了。

  租给“女大款”的房子被卖了

  

  前日,启明刘先生在房屋租赁市场认识了“女大款”王某,王某自称业务需要,需要租房安置打工人员。交了三个月的租金900元租下了刘先生的房子后,王某竟伪造刘先生房屋的手续,硬是把刘先生的房子给卖了。拿到买主1万元的定金后,王某外逃不见踪影。

  让刘先生后悔的是,当时并没有认真辨认王某的身份,身份证也只是匆匆一瞥。由于收了房租,刘先生也没有多问王某,他认为只要有钱收就行,结果再次去收房租时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被人给卖了。

  盲目出租房屋可能被拘留

  据了解,从年初至8月末,鞍山刑事案件中80%的犯罪嫌疑人是外地人和流动人口,他们当中又有70%左右在市区租房,其中不少人在租房时没有出示身份证明,甚至使用假名,但是不少房主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由于缺少租房者的有效信息,警方在办案时经常是找到地方却不知道租房者到底是谁。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轻易租到的房子进行违法活动,有的房主虽心有怀疑,甚至知道详情,但是事不关己也不举报。

  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对这方面作出规定?押“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到公安机关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表示,近日将对鞍山出租房屋进行一次登记检查,房屋出租人必须要有承租人的准确信息,并根据新法对违法房主进行处罚。

  本报记者 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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