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路车祸肇事货车司机认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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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6:3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于洋)“5.17”天马路车祸案货车司机昨在沙区法院受审,当主审法官问他对指控他犯交通肇事罪有无异议时,被告席上的邹孝林低头认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所驾货车严重超载导致安全性能严重降低,以致发生车祸。邹的辩护人李律师对邹作罪轻辩护,他说天马路属二级公路,最大纵向坡度为18%,坡长800米。根据规定,二级公路的最大纵坡为7%,坡长不超过300米。李律师认为,天马路设计上违
昨日开庭时,央视对庭审情况进行了全程采访。据悉,央视《今日说法》将在近期播出该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