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顶属公产不得私占 南京自费“平改坡”未开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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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6:52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天下午,南京市房管局通报了该市今年对900幢老旧小区房屋整治出新的最新进展,预计到11月底所有工程将全面竣工。针对市民关心的无锡市允许居民自费“平改坡”的话题,南京房管局负责人士在会上表示,由于没有出台相关规定,因此南京市暂不放开自费“平改坡”。 本月底大部分整治完工
南京市房管局房产与物业管理处蔡处长介绍说,截止到9月8日,全市已开工847幢房屋,占总量的94%;已竣工357幢。预计到本月底,除鼓楼、玄武两区外的大部分工程将竣工验收,11月全面结束。据了解,整治出新工程不仅仅是“平改坡”,还包括房屋外立面的出新以及对房屋重新铺设防水层,并架设隔热板。在外立面粉饰出新时也采用“一底两面”的方式,使得小区形象有了很大改 坡顶属公产不得私占 根据这次房屋整治的先期设计规划,新建起的“平改坡”坡顶高度统一为2.5米,而这个新增的“小房子”如何管理却成了大难题。记者从一些居民小区里发现,不少顶楼住户都将坡顶视为己物,有的在里面堆放了杂物,有的干脆将其当成房间入住,更有顶楼住户将坡顶出租,自己当成了房东。南京房管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小区整治出新后形成的坡顶属于公共设施,产权归楼幢里的所有住户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 居民自费“平改坡”需缓行 近日,无锡市出台的“自费平改坡”实施办法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昨日南京房管部门首次表态,认为这一方案在南京仍不开禁。无锡出台了开禁的办法后,南京房管部门也就此进行了调研,发现时机仍不成熟。其中关键就是须经全体业主同意,如果有一户反对便宣告“夭折”。据透露,南京房管部门近年来收到过大量市民的来电或来访要求平改坡,但多数属于个人行为,整个楼幢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房管部门表示,一旦时机合适,将对个人申请全面放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