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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舆论监督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8:27 扬子晚报

  淮安14日电 “不仅要为新闻单位开展舆论监督提供司法保护,而且要敞开大门,欢迎媒体走进法院,对法院进行舆论监督。”9月13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约见省市主流媒体,作出公开承诺。

  对待媒体监督,是封锁、回避,还是积极、热情?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华说,“开展舆论监督,是法律赋予新闻单位的权利,也是党对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对此法院
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将舆论监督变为改进法院工作的有效载体。”见面会上该院还规定,对于负面报道,淮安市各级法院今后不准以“无可奉告”的方式一推了之,凡记者上门都要热情接待。反映情况属实的,要给媒体反馈调查情况和整改意见。 (余增明 葛和新 蔡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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