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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血铅超标岳阳水污染当地政府负责人应被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8:32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针对近日连续发生的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事件,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1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甘肃、湖南两起重大环境事件是典型的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严重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环境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应严厉追究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难辞其咎潘岳在介绍甘肃徽县血铅超标事件时指出,自今年4月
7日发现甘肃省徽县水阳乡一名儿童血铅超标以来,截至9月7日,共发现368人血铅超标(100μg/L以上)。截至9月11日,住院人数共179人,其中儿童171人。

  “需要指出的是,肇事企业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是在10年前就被批准上马的,污染物长期未实现达标排放,大量含铅烟尘常年超标排放。”潘岳说。对这长达10年的违法排污,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难辞其咎。

  今年9月8日,湖南省岳阳县城饮用水源地新墙河发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标10倍左右,8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

  潘岳介绍,按照通常防控方法,从上游大量调水即可进行稀释降解,但在两日内,新墙河水源取水口砷浓度仍居高不下。经进一步核查,发现上游大量调水冲刷后,将新墙河河床底泥中存积多年的砷污染物释放出来,直至9月13日10时,新墙河水源取水口砷浓度仍超标2.3倍。

  “这显然不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所致,而是临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铅锌矿化工厂等没有经过环评擅自开工,长期排放高浓度含砷废水造成的。有的排污口排放废水砷浓度超标4000多倍,大量含砷污染物沉淀在新墙河底泥中。”潘岳说,在事故相关企业擅自违法开工建设并违法排污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行政不作为”,同样难辞其咎。

  某些基层环保部门愧对神圣职责潘岳说,分析两起重大环境事件的原因,看似责任在企业,实则根源在当地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政府不作为”是导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环保总局工作组在调查中发现,湖南省临湘市委、市政府在2005年4月还公然下文对临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铅锌矿化工厂两家非法企业进行“挂牌重点保护”;当地环保部门对这两家企业未履行任何环评手续,对他们的长期违法排污行为,视而不见,放纵不管。而甘肃省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在当地环保部门支持下,竟通过了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

  “目前,由于体制与利益等原因,某些基层环保部门充当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开路先锋’,愧对环保神圣的职责。”潘岳表示,这两起事件对全国环保执法人员有着深刻的警示作用。

  当地政府有关责任人应被问责潘岳说,鉴于这两起事件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并造成了极坏影响,环保总局已向监察部作了通报,并建议甘肃、湖南两省政府在依法追究企业违法排污法律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将密切关注并跟踪督办这两起事件的查处。

  湖南将严处污染事件有关行政责任人

  另据新华社长沙9月14日电湖南省政府联合调查组负责人14日表示,对于新墙河砷污染事件涉及的有关行政责任人不作为的问题,将坚决按照今年2月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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