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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首日就伤指三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9:1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陈筠)昨日上午,一位未曾接受过培训的外来务工者在位于刘范路靠近吴漕路的一家私人家具加工厂第一天上班时,就遭遇到不幸:当其使用电动锯板机锯木板时,右手的大拇指被锯断,食指、中指均伤及骨头。其当即被送到了了长宁区中心医院急救。

  上午10点多,记者赶到长宁区中心医院急诊室,急救医生正在包扎伤者的右手伤口。伤者姓于,他的上衣胸前都是血迹,因为失血,他的脸色显得非常苍白。经过初步诊断,
伤者的右手大拇指被锯断,食指和中指也伤及骨头,需立即进行手术。据陪伴伤者的同事告诉记者,于先生是第一天来这家公司上班,在此之前也没有进行过特殊培训。

  伤者于先生本人告诉记者说:“我今天早上上班时,老板让我用电动锯板机锯木板,用手推木板时,一个不小心,手指碰到了飞快旋转的电锯上,血然后就止不住了。”

  对是否曾在单位接受过相应的培训,于先生不肯回答。而其同事则对记者表示:“他肯定是熟悉操作的,否则不会到公司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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