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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新农合惠及34万农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9:31 云南日报

  “我因感冒到镇卫生院打针开药花去36.4元,镇合管办为我报销12.74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真是我们农民的‘公费医疗’呀。”这是禄丰县金山镇农民李忠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自内心的感慨。

  禄丰县自2002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就把该项工作作为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来抓。为把这一惠及全县广大农民群众
的好事办好、办实,该县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办公室,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事务和统筹基金的“收、管、用”,以及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发动、督促检查;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补偿制度》、《就医流程》、《审计制度》、《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13项制度,规范基金管理工作,保证基金安全运行;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付费和乡村两级门诊及家庭保健服务总额预付等医疗费用控制措施,遏制不合理的医疗行为,有效防范基金风险,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34万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10元、15元、20元3个档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4年、2005年,中央、省、州、县财政按10:4:3:3的比例补助20元;2006年,中央、省、州、县财政按20:10:6:4的比例补助40元,形成“政府支持出大头、农民拿小头,以大病补偿为主、小病补偿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今年7月底,该县3年累计有85.08万农民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农业人口数的86.8%,共收缴个人参合资金981.49万元,中央和省州县四级财政共补助配套资金2278.55万元,已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2392.07万元,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周永源 侯成龙(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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