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新农合惠及34万农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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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9:31 云南日报 | |||||||||
“我因感冒到镇卫生院打针开药花去36.4元,镇合管办为我报销12.74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真是我们农民的‘公费医疗’呀。”这是禄丰县金山镇农民李忠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自内心的感慨。 禄丰县自2002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就把该项工作作为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来抓。为把这一惠及全县广大农民群众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34万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10元、15元、20元3个档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4年、2005年,中央、省、州、县财政按10:4:3:3的比例补助20元;2006年,中央、省、州、县财政按20:10:6:4的比例补助40元,形成“政府支持出大头、农民拿小头,以大病补偿为主、小病补偿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今年7月底,该县3年累计有85.08万农民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农业人口数的86.8%,共收缴个人参合资金981.49万元,中央和省州县四级财政共补助配套资金2278.55万元,已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2392.07万元,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周永源 侯成龙(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