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郑州超30天要办"居住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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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9:34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妲河)13日,郑州市政府初拟的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在郑州暂住3-30天的要进行暂住登记,居住30天以上的,要办“居住证明”,办理该证明要交工本费。 郑州市区常住人口330万,其中,流动人口100多万。前日,针对市流动人口管理,郑州市政府初拟《郑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规定》),并将在
《规定》对暂住人口作出了明确界定:指没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而到该市市区范围内(不含上街区)暂时居住的人员。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