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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组织学生抢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吕诺王娅妮)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于日前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并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此外,办法规定,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办法强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校园周边设立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设施。

  办法中还规定,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学校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办法同时强调,学校应将学生安全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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