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称大陆艺人赴台可受访问并参加节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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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0:31 中国台湾网 | |||||||||
中新网9月15日电 台“陆委会”14日宣布,相关部会已经完成“修法”,日后大陆艺人“依法”申请来台参访或拍片时,将可接受媒体访问并参加电视节目演出。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陆委会”表示,“内政部”已于日前公告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相关规定,今后大陆大众传播专业人士(艺人)来台参访、采访、拍片、制作影片时,也可从事必要的宣传活动,包括依许可目的性质召开记者会、接受媒体访
“陆委会”指出,近日到台宣传《夜宴》的大陆艺人葛优、章子怡等人,就是依据新规定准许其来台从事电影宣传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