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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遭遇信用危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10:58 《小康》杂志

  官员信用危机正在成为政府的另一种“债务负担”,如果不尽快解决,不仅整个信用体系缺少牢固的基础,而且很难保证不演变为另外一个意义上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补偿”变“分红”只是改改名?

  “影响施工一阵子,影响自己一辈子”、“用铁的手腕保障电站施工”,2006年9月5
日,《小康》记者刚到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界牌乡洪塘村,立刻被墙上这样杀气腾腾的标语所震惊。

  “他们并不是说说而已,已经有多名村民被打伤,”李文球递给记者数张照片,照片中的伤者有的伤在脸上,有的伤在腿上,让人不忍卒睹。

  这些冲突来源于一个叫大林江水电站的修筑。江华县位于湖南西南边陲,是国家级贫困县。全县被群山环抱,山明水秀,“虽然我们这里水资源丰富,但我们却被它们害惨了,”李文球一边掏出厚厚一迭材料,一边对记者说。李文球是界牌乡小源村村民,以前一直在广东打工,自2005年就不再出去,义愤之心激发他开始为村民的利益到处奔走,俨然成了村民利益代表人。

  2004年3月9日,江华县政府以第六号文件的形式公布了《大林江水利水电站建设用地及补偿标准的规定》,这一消息立刻使大林江沿岸六个村炸开了锅。原本大林江是蜿蜒回旋数十公里长,现在水电站的修筑则是完全放弃了它的自然流向,而是要将其取直,以人为地造成始端和终端的落差而发电。在这一工程中要占用大批田地和林地,以形成四多公里多长的人工河。

  占用的耕地从上而下,要占去大林江村、洪塘村、小源村、麻子塘村、黄家田村、牛车田村上千亩的耕地和林地。但记者看到,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2005)政国土字第806号文件中,只出现了“大林江水电站厂房、尾水渠”的占地情况:土地征用面积为8.3565公顷,只有125亩多一点。

  “如果按实际占用耕地去省里审批,肯定是不会通过的,”李文球给记者这样解释。原来自1999年开始实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基本农田,或者征用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35公顷,必须由国务院批准。而据李文球测算,加上引水渠等建筑工事,整座水电站工程占耕地、林地等面积远远超过70公顷。

  那么除了厂房和尾水渠,其它工事所占土地怎么处置?记者在江华县2004年六号文件中看到,一座水电站被分作了三部分分别进行补偿:征地补偿、合作开发使用土地补偿、临时用地补偿。

  其中“合作开发使用土地”被注明“即长期租用”,补偿内容是按统一标准折成稻谷,其中水田和鱼塘是最高的,每亩补偿450公斤稻谷。“这一价格在我们眼里已经太低了,后来它又改头换面成了每年分红了,”李文球对记者抱怨着说。

  原来,自2005年以来,中央提出要加大对“以租代征”的处罚力度,于是,为规避政策,“以地入股”这一政策被充分利用了起来,虽然田地做了股份,分红则依旧是每年450公斤稻谷。

  “这就是我们的所谓股权证”,李文球拿着一张红纸递给记者。记者看到,纸一面红色,了无一字,另一面为白色,写着:“......按江政发[2004]6号文件补偿标准的规定,为规避经营风险,保护您户利益,采用固定回报的形式,每年按您户田数应给您户分红855斤稻谷(按每亩450公斤计)。”李文球说:“我们这里的水田亩产平均水平都不止450公斤,占了我们的田,每年给我们450公斤,这也能算分红?”

  据《小康》在洪塘村、小源村的入户调查发现,本应在下半年一开始就送到的稻谷也一直没有收到,他们普遍也对今年的补偿不表乐观,其中一位叫李兴连的村民表示:“现在我们已经心齐了,别说他们补偿不到位,就是补偿到位,我们也不会同意。”

  “瞒、骗、哄、压”地协调?

  似乎预料到了农民会对这次征地不满,在“六号”文件出台后一个月,2004年4月12日,江华县政府就出台了一份通知,成立大林江水电站建设协调工作组,县农委、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等机构的干部成为协调组成员。

  李文球告诉《小康》,协调组里出面最多的是县公安局副局长洪兴福。“他今年春节前还给我们村讲,引水渠那部分的土地审批正在积极申请中,如果今年开春他们审批没有下来,就不开工,可是你也看见了,那不是热火朝天地干着,”他指着那已挖至数十米深的渠道。“今年四月去我去找洪副局长,你猜他怎么说,‘我已经不管这块儿了,你爱找找谁去。’”

  “政府不出面,这时在水电站承包工程的包工头可就得了势,你看村里那些标语就可以知道他们是怎样的横行。”似乎是为了李文球的话做注解,正在这时,水塘前走过几名制服人士。李文球介绍说:那白衣服的是包工头,另三个是乡派出所的,左边的就是派出所所长。”四人一起对记者怀疑地看了看,匆匆离去。李文球介绍说:“你知道是什么在支撑那些包工头怎么有打人的底气了吧。”

  小源村村民李家政在今年4月6日为阻止推土机在自家田里作业而被打伤,江华县公安局给他出具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结论是轻伤。但当李家政提出追究打人者的责任时,公安局却表示,打人者已经离去,抓不到。耳朵听力严重受损的李家政气愤地大声对记者说:“我又不是不认得打我的人,可公安局的人就是不跟我来。”

  在采访过程中,李文球反复提及“哄、骗、瞒、压”四个字,他说“这就是他们的四字诀。”他认为,在征地补偿中,对村民的反抗,他们使用的是“压”字诀,“看公安局被列在协调组中就可以知道了。”

  李文球认为,在征地补偿中,其它三字诀更使得熟练。“县里对省里少报需征地数额,以获得审批的通过,这是‘瞒’。按照国务院规定,征地必须经过‘告知、确认、听证’程序,江华县国土资源局却说,被征地单位‘没有不同意见,并出具了《自愿放弃听证的说明》,自愿放弃听证’,这是‘哄’,因为出具说明的只是几个村委会干部,并不代表村民的意见。水电站是经营性用地,不仅没有按照应有的程序进行招投标,反而按照公益性用地给予补偿,而且这个补偿额也低于湖南省征地年产值标准,这是‘骗’。”

  由于事情的症结很多都出现在国土资源局,9月6日,《小康》记者到江华县国土资源局问详情,却被办公室主任罗申明拖着长长的官腔拒之门外。由于以前有记者去江华县政府采访此事而被“温柔地监控”起来的过往,记者决定到北京后再向江华县政府人员电话求证,但也被“礼貌”地拒绝,理由都是“领导们不在”。

  “开门招商,关门打狗”?

  返回的路上,记者看到《永州日报》上一篇文章“江华优化环境促招商引资”,江华为了招商引资,对当地村民进行了哄、瞒、骗等手段。与此形成对比的却是很多地方政府在招商过程中出现了“开门招商,关门打狗”现象。

  在北京,浙商最熟悉的律师是林才红,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浙商维护权益。记者向他询问他在为浙商维权中感触最深的是什么,他感慨地说:“地方招商中,浙商是最受欢迎的一群,而遭受地方不讲信用、非法行政最多的也是浙商。”他为记者讲述了他所代理的一桩案子。

  1990年代伊始,大量浙江籍商人来到陕西西安李家村,利用路边60多间设施简陋的民宅成立了服装城,并与李家村村民签订长期房屋租赁合同。时至2005年年底,众浙江籍商人累计已投资3个多亿,形成了29个分市场。

  西安政府部门对浙商开办市场,繁荣西安经济的行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004年西安市政府各领导、服装城所在地西安市碑林区政府还曾对浙商投资进行大力扶持宣传。

  2005年12月5日,西安市政府发出一纸通告:李家村服装城地区将实行拆迁改造,拆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于公告通知当日必须停止。对于众浙商而言,这消息不啻于晴天霹雳。若照此通知实行,浙江商人多年打拼积累的财富和商业资源顷刻付之东流。所幸的是西安市政府的红头文件也明确规定了要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但在实际操作中,广大浙商却无法接受一个残酷的说法:本次拆迁只对房屋产权人,对房屋承租人不给予任何补偿。这意味着,作为服装市场的一级承租人的浙商和万余商户将面临着血本无归的境地。李家村服装城地区综合改造拆迁指挥部对此的说法是,只有租用合法登记的国有直管公房才是合法承租户,所有的浙商都不属于合法承租户,因此政府也不会给任何补偿。

  林才红告诉记者,从法律角度,浙商与当地的农民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是完全合法有效的。而且这些年,他们依法缴纳了工商、税费等,政府无权剥夺他们的合法承租人地位,也不能在没有与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就强行拆迁。

  西安李家村最后是被强行拆除了,浙商们没有得到过任何赔偿。林才红表示,行政强权下,商人成了关门遭打的狗。

  中坤集团老总黄怒波也对此深有感触,他诙谐地称,“不幸为商数年,其实就是个人狗之间。进门之前是人,入门之后则成狗。外来的品种,油水十足,而且没了回头的路,怎么也得做回额外贡献,把狗肚子上的毛拔光薅净。”

  他曾投资一个旅游项目。当时,“他们把我供得如神仙,”一年多后,项目做得火热,“于是,咱就处于一条肥狗的角色,想跑也跑不了。怎么办呢?经不住几级政府明敲暗示,架不住媒体攻咱暴利,最后,低头服气,修改协议,乖乖地按政府意愿把大部分利润让了出去。始料不及的是,各种摊派、赞助依旧不断,心中叫苦不迭。”

  “开门招关门打”对投资软环境的破坏已经逐步引起一些省市的注意。7月25日,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在香港出席香港总商会午宴发表演说,全面推介山西,重点介绍重点投资领域和投资发展环境,诚邀香港工商界到山西考察访问、投资兴业。

  据称,在午宴上,有商人向于幼军大吐苦水,指内地官员行政效率的低劣,对外资商人造成很大的困扰。于幼军对外商的投诉表示理解。于幼军在演说中承认,不少省份在行政审批上存在问题,“有些官员玩弄手段,刁难企业,不给好处不办事,把外商打成内伤(商)”。他声言山西正在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在山西推行问责制,并成立监察机构,要求官员做好服务承诺,否则就要受到“处理”。

  官员当“老赖”?

  如果说地方对招商来的项目还有所顾忌,因为财神也是求来的,那么一些地方政府在针对百姓的所作所为只有“老赖”一词可堪来说。“老赖”是国人对欠债不还的人的既恼恨又无奈的称呼,曾流行在企业之间,但现在地方政府充当“老赖”的“机会”却越来越多。

  2006年2月,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湖北省浠水县长期拖欠大量工程款和民工工资,致使一些急等着用钱的人不得不把政府部门开具的欠条拿到典当铺里低价卖掉一事。浠水县有关领导估计,现在还有1000多万元的欠款没有偿还。屏幕上,典当行老板说他们收欠条是按原价的30%~40%收购。

  节目一播出,立刻引起强烈反响。节目播出后,原籍湖北浠水的周先生告诉记者:“还不止这些呢!这只是其中一点而已。在湖北浠水的白莲镇,镇政府挪用财政工资,于2000年前后自己印刷“教育附加费”,用于代发镇中学的教师工资。后来这些券逐渐用于市场流通,有的还流通到当地的老百姓手中。以前还能100元兑现90元,后来就越来越不值钱。有人确实缺钱时也曾像节目中播出的那样,拿着白条到当铺典当,但也兑不了多少钱。现在很多这样的白条都在百姓手中睡大觉,因为除此外,它们已没有什么用途。”

  很难想象,当政府公务人员的信用都成了“白条”时,当地百姓还会对地方政府有多少的信任。浠水县政府欠条进当铺的事一播出,立刻有观众提出质疑:有的典当铺仅去年一年就收到了100多万元的欠条,一个县的典当行有这样的“手笔”显然是因为对拿回成本很有信心。是什么让他们有恃无恐?

  曾深入采访过类似案件的北京某媒体工作者李勇对记者分析背后可能的“秘密”说:“假设总额为100万元的数百张欠条被一个典当行老板共花30万元购买,他要让县政府出80万元销账,由于是“规模经营”,他若返还具体办事人员10万元,这事很有可能办成。这就形成了政府少还钱、具体办事人员得实惠、典当行赚差价的“三赢”买卖,惟一的输家只有债主一方。”

  充当老赖,也反映在对法院的执行案件中。在2006年5月举行的河南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上,该省高院院长李道民指出,在众多“老赖”中,有近3676家是政府机关,赖账金额近10亿元。河南中部一市法院2005年以来受理了400多起被执行人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执行案件,执结率远远低于被执行人为企业和公民的案件。该市民事庭一位法官感叹说:“地方政府竟然比企业、比公民更赖账!”

  170年还掉17万吃喝白条?

  如果说在招商等活动中所产生的失信是政府整体之所为,人们对此更多是无奈,而一些公务人员因吃喝欠款则引起人们的公愤。

  2006年1月,手持三届镇政府打下130张共计17.4万元的欠条,安徽省萧县闫集镇的刘杰却被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他们太欺负人了,”刘杰这样对记者说。刘杰的父亲,106岁的老人刘庆宇因厨艺了得,在当地非常知名。1987年,刘庆宇与小儿子刘杰在镇上开了一家“刘杰饭店”。因其出色的手艺,饭店生意异常红火,当地政府还将其饭店作为了“定点”。政府机关照顾生意是难得的,但令刘氏父子始料未及的是他们不幸遭遇便从此开始。

  刘杰向《小康》介绍,闫集镇镇政府自1995年开始便出现欠款现象,到1999年后更是一分钱未付,使得欠款总额达到17.7万元,并直接导致饭店无法经营下去而倒闭。

  在讨要数年后,2005年8月11日,刘杰父子手里终于拿到了镇政府的一份还款计划:暂定每年还一千元。“照这样还法,还清17万需要170年,后来镇政府又出了一份还款计划说,每年还5000元,可这也需要我们家这位百岁老人再等34年啊!”刘杰气愤地说。

  在媒体将此事曝光后,刘杰曾幻想事有转机,但没想到的是,镇政府却在收集了一些收条后,扬言刘杰欠镇政府15.4万元,原来这些收条是当初一些行政村的村领导到刘杰饭店吃饭并付款后刘杰给他们出具的,镇政府称,这些行政村领导的吃喝费用都是由镇政府出的,所以,是刘杰收了镇政府的钱。

  2006年1月,萧县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决中,镇政府的手里15.4万元收条被莫名其妙地冲抵了刘杰手里的17.4万元欠条,最后判决是镇政府欠刘杰三千元。刘杰不服,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因为他交不起诉讼费而一直无法开庭。“我现在家里房子已经被抵押了,如果要不回镇政府的欠款,我只能背着老父亲到处流浪了,”刘杰对《小康》说。

  据了解,因被基层政府吃喝而倒闭的餐馆并不在少数,实际上这种现象从1980年代中期就已开始,但到现在这个问题都没有解决。老家黑龙甘南县兴隆乡的李先生现在仍对少年时家里的一次劫难记忆犹新:1980年代后期,他们家人开的餐馆被乡里的“吃喝队伍”陆续吃掉了三万余元,最终餐馆不得已关门大吉。

  大钱还不起,小钱不愿还?

  黑龙江省鸡西县为了兰肇公路的修建,需要自筹1600多万元。当时全县召开动员大会向社会各界借资,借资范围几乎囊括了全县所有常住人口。县政府制定了具体的借资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每人400元,副科级300元,股级200元,教师200元,农户130元,个体工商户100元,外来租住户由房东交纳100元。

  1996年兰肇公路如期建成。按照县里“三年偿还”的承诺,借资筑路款应在1999年5月一次性偿还,然而县政府至今也没有还上一分钱,也没有何时还款的承诺。代表农民一直在上访的董占林疑问:“政府借钱不还,在老百姓心中还有什么诚信可言?”

  有评论认为,与其说这是个兰西县政府的诚信问题,莫如说这更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观念的问题。兰西县这种用行政力量强制下的摊派集资,竣工后的公路并没有如预想的那样发挥预期的经济效益,反而陷入资不抵债的窘境。在当地百姓看来,它更像是个政绩工程,而非民心工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关于中国的地方债务问题及其对策思考》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地方政府所负各种债务目前正处于失控边缘,规模呈加速上升趋势,并且层级越低的地方政府负债的相对规模也越大。

  如果说,偿还一千多万元对于一个吃财政的县政府来说是难事,那么山东省阳谷县阿城镇富安镇对欠下的44元也不肯归还则更无法解释。

  王福印是山东省阳谷县阿城镇富安镇村村民,2000年6月,原范海镇政府(合为现在的阳谷县阿城镇人民政府)向王福印征收宅基超占费44元,王福印认为这属乱收费,并以该费是中央明令取消的涉农负担项目为由状告了镇政府,要求法院确认镇政府行为违法,并要求镇政府退还征收的44元。2002年4月15日,法院判决支持了王福印的这两项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阿城镇政府并未履行该判决,2003年1月13日,法院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是直到今日,镇政府仍然没有退还王福印44元。

  山东阳谷“农民律师”周广立对《小康》说:“连44元都成了法律白条,更让不少老百姓对打官司望而却步。”

  有学者则认为,“44元都不偿还”反映出的是,层级越低的地方政府越不容易认识到政府不诚信的危害性,越敢欠账不还。因为层级低的政府,往往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在两者之间,政府明显处于强势地位,政府很容易选择赖账。而处于弱势的群众,无论讨要欠款还是默认欠款打水漂,都将承受巨大损失。

  官员信用反成社会问题?

  安徽大学郑明珍教授一直在致力于研究政府信用问题,她认为: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应包括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和政府信用三个方面。其中,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的作用。没有良好的政府信用,就无法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政府信用建设,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现状却是,政府及公务人员的信用度一直在饱受质疑。如何破解政府及公务人员信用危机,专家们已经给出了很多建议,但他们普遍强调的是,政府信用最为基础的部分是制度信用,制度的稳定性和政策的可预期性,是广义社会信用的基础。

  近来已经有不少地方在通过制度性建设来提升政府信用。2004年以来浙江省推出了一项浙江机关效能建设,浙江所有市县都成立了常设的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统一开通了96178投诉电话和96178电子信箱,任何市民都可以投诉,杭州市民马先生很快就领略了96178并非虚设。他的名字中有个“”字,但在办理身份证时,被写作了简体的“巨”,后来在办理一次与房屋相关的手续时,工作人员声称两者非一人,拒绝办理。马先生在投诉96178后,很快有工作人员来解决此事,并确认了两者为一人。这让马先生感慨:96178就是有信用,而且他们的监督也能使其它公职人员受到约束。

  显然已经有地方意识到政府信用缺失对当地的影响。现在也有相当多的省份开始注意本省的信用体系建设。虽然更多省份是针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但也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关注公务人员的信用。

  2006年8月,黑龙江省推出一项在全国有首创意义的措施:由省政府替银行出面向企业和公职人员追讨债务。据报导中称,其中公职人员拖欠额为4.3亿元,利息1.3亿。为了督促还款,黑龙江省政府还可能公布这些公职人员的信息。

  黑龙江省最近几年贷款的增长幅度一直位列全国倒数一两位,已经被不少银行列为贷款高风险地区,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公务人员尤其受到特别关注,显然同欠债不还的企业一样,他们在黑龙江也成为信用度较差一群。很多媒体认为,黑龙江对公职人员欠账不还的现象集中治理,将有效改善黑龙江投资环境。

  如果说,黑龙江的做法还只是一时权宜,重庆则开始在制度层面重铸公务人员的信用。据称,2006年,重庆将为12万公务员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公务员的个人信用由履职信用信息、个人信用信息构成。履职信用信息包括廉洁信用等,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守法信用、纳税信用,公德信用,借贷信用等等。重庆市法制办负责人解释说,如果一个公务员有不尊老爱幼,不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借钱不还,还贷款不按时,偷税漏税等这些生活中的“问题”,就表明你不是一个有信用的人,要在信用档案中记上一笔。

  中国社会科学院邬文玲博士认为,现实中政府官员的政治人和社会人双重品格的冲突,致使他们在履行公共责任上总困扰于自我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能够注意到公务人员的信用建设是值得肯定的,但公务人员更重要的是履职信用。只有在这一方面有实质性的制度化建设,才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资料

  诚信,是古人共举的道德标准

  《礼记》把“诚”看做是天地人伦内在的规律:“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素履子·履信》中阐述:“天失信,三光不明;地失信,四时不成;人失信,五德不行。”

  《论语》,“信”字出现了38次。试举两例:“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而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者何先?’子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者何先?’子曰:‘去食。自古人皆死,民无信不立。’”

  《荀子》中提到,君子养心莫善于诚。

  《老子》说:“轻诺必寡信。”老子又说:“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

  《墨子》提到:“行不信者,名必耗。” “言不信者,行不果。”

  《吕氏春秋》云:“百工不信,则器械苦伪,丹漆染色不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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