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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调整副省长矫正中职责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09:03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副省长矫正中工作分工进行部分调整。

  根据省政府下发的通知,省监察厅(受省长委托分管)、省人事厅(包括行政学院)、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受省长委托分管)、省环境保护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改由副省长矫正中协助省长分管并负责联系省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省政府领导成员的其他工作分工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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