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公共财政建设新农村”引发热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1:56 新华网 | |||||||||
浙江:“如何利用公共财政建设新农村”在全国第六届“村长”论坛上引发热议 新华网杭州10月16日电 (记者裘立华) 正在浙江东阳花园村召开的全国第六届“村长”论坛上,如何利用公共财政建设新农村的话题,引发众多专家和村委会主任热议。专家和村委会主任们认为,利用好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是一门艺术。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唐仁建认为,新农村建设现在有一句话说得非常好,那就是“农民主体、政府主导、社会主动”,农民是受益、决策和投入的主体,但不能全部投入由农民负担,政府主导必须承担更多投入责任,绝大多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都应该由政府投入,同时要制定一些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主动投入新农村建设。 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表示,政府的投入必须考虑到农民需要什么,才投入什么。现在有一些现象很不好,比如说一些地方推广沼气项目,只有建沼气池这笔钱才给,不管这个村需不需要沼气。这样项目先行的方法很不好,有些地方最迫切需要的可能是解决饮用水等问题。 北京朝阳区高碑店村党总支书记支芬说,政府的公共财政最好先干活再给钱,如果先给钱再干活,效果可能不太好。另外,从我们村实际情况来看,政府投入建设的东西最多只能到房前屋后,修到家里,就容易让村民形成“等、靠、要”的思想。 浙江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顾益康分析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只有公共财政投入还不够,还需要采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目前,浙江提出“万企接万村”,浙江有100万家民营企业,他们大都从“希望的田野”走出来,许多企业家都有着反哺自己家乡的美好愿望,如何采取有效政策吸引他们,是目前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 “村长”论坛由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等发起,自2000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当好带头人、建设新农村”。(完) 相关专题: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