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专题 > 正文

物权法草案细化征收土地房屋补偿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3:01 北京晨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举行 ■审议物权法草案、反洗钱法等法律案

  综合新华社消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将继续审议物权法草案等法律案。

  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是否付费暂不规定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正在进行的第六次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自动续期”的规定普遍表示赞成。但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

  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为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切实加强土地调控,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目前正在进行第六次审议的

物权法草案增加了一些新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草案细化征收补偿规定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城乡居民的房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对此作了规定: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防止企业并购造成国资流失

  今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五次审议时,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现实生活中,通过企业并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严重,应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草案据此将有关条款修改为:“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通过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低价转让、集体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正进行第三次审议,已经比较成熟

  

反洗钱法草案有望交付表决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 张旭东 刘晓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7日进行第三次审议的反洗钱法草案,有望经本次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这意味着我国今后将依靠这部专业法律,严防和打击日益猖獗的洗钱行为。

  继今年4月和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后,反洗钱法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以铭27日作关于反洗钱法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说,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近年来,中国的洗钱问题也日渐突出。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

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成功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

  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国际反洗钱合作,共同打击跨境洗钱活动,目前我国正在争取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这部反洗钱草案的交付表决,将有望填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缺少反洗钱国际合作内容的空白,有利于我国早日加入FATF组织。

  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死刑核准权有望收归最高法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 田雨 邹声文)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有望自2007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全部死刑案件的核准权。

  草案将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修改为“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表示:“为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司法公正,应当改革目前高级人民法院行使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的做法,将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围绕死刑核准权收回问题,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