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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联手围剿腐败公害 腐败资产追回机制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14:53 民主与法制时报

  核心提示

  10月26日,一个新的国际组织在中国诞生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一个独立的、非政府的、非政治的、非赢利的、司法性的国际组织。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当选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首任主席

  专家指出,腐败已成一种国际现象,是一种世界性问题,而反腐败经验可以共享。即使存在意识形态上的差异,但对腐败的危害性认识,还是一致的。在这个问题上,各个国家和地区已经达成了很好的共识。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宋伟

  10月26日,位于天安门广场东侧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窗明几净,鲜花锦簇。历时5天的首届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将在这里举行一个非正式项目:参观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这次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历史上举办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也最广泛的一次国际级会议,肯定会载入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史册。”最高检一位检察官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今年4月19日至20日,在联合国维也纳总部,举行了关于成立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磋商会议,根据联合国的建议和安排,此次会议是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发出邀请,由中国在会上介绍发起成立过程,同时介绍中国检察机关的反贪污工作。”

  这位检察官说:“因为会议代表要来参观,最高检机关放假一天。”

  10月25日,会议选举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为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首任主席。贾春旺在闭幕辞中说:“来自137个国家和地区以及12个国际组织的768名代表,和来自中国大陆以及香港、澳门的141名代表聚集北京,共商打击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国际合作的大计。会议规模之大、代表之广泛,在国际反腐合作史上是少有的。”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是近十年来,除世界妇女大会之外,我国承办的最大规模的国际会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秘书长、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外事局局长叶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成立的背景

  “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是在中国召开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前提。”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在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我认为,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在中国召开的直接背景有三个: 一是腐败是一种国际现象,是一种世界性问题,而反腐败经验可以共享,这便是成立一个组织的基础,成立的这个非政治组织便是共享的平台。二是经济全球化后,中国的许多贪官将资产转移到境外,而由于意识形态的不同,贪官外逃后往往得不到惩处,所以成立这样一个协作组织,也是中国政府的迫切需要。三是中国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但腐败现象却层出不穷,因此,借鉴他人经验,寻求更好的反腐体制、途径和方法,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也认为,我们每年破获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贪官的级别越来越高,这说明我们的反腐败往往处于被动局面,而不是良性循环。成立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可以借鉴国际反贪经验,从体制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然,也有中国日益增强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成立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构想,始于2003年12月墨西哥梅里达举行的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高级政治会议。这一构想得到了来自澳大利亚、法国、印度、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基斯坦、新加坡、英国、美国等国家反贪污机构的热心支持。当时商定,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宗旨之一就是促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12月14日生效)的实施,并加强各国反贪污机构在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2006年4月19日至20日,在联合国维也纳总部举行了关于成立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特别磋商会议,来自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美国、阿根廷等20多个国家的反贪污机构以及联合国、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亚洲预防犯罪基金会等国际组织的负责人或代表共4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成立国际反贪局联合会。

  因此,首届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源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或者说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是公约的执行机构。

  “即使存在意识形态上的差异,但对腐败的危害性认识,还是一致的,在这个问题上,各个国家和地区已经达成了很好的共识。”王贵秀教授说,为什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会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参会国家和代表之多出乎意料?显然,腐败已经成了过街老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它首次以联合国公约的形式规定了可以定罪的9种腐败行为:贿赂、贪污、挪用公款、影响力交易、窝赃、滥用职权、资产非法增加、对犯罪所得洗钱、妨害司法。”曾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起草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学博士陈正云介绍说,公约克服了一些区域性的反腐败法律文书的局限性,具有广泛的普遍性,特别是公约确立的境外追逃、追赃机制,对我国目前的反腐败斗争将产生积极影响。

  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秘书长叶峰介绍,从今年6月开始,中国便开始向世界各国反贪机构发出会议邀请,对此,国际反响热烈。当时国外有媒体报道说,在中国这样一个腐败指数较高的国家,召开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意义很大。因此,参会国家和代表之多出乎意料。

  根据联合国规定,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的、非政治的、非赢利的、司法性的国际组织,也是当今世界唯一的由各国负责侦查、起诉贪污贿赂犯罪的专门机构组成的国际组织。其成员主要包括各国负责侦查、起诉贪污贿赂犯罪的专门机关,诸如廉政公署、反贪局、反严重欺诈局等。

  “在中国召开这样一个会议,等于向世界表明了一个态度和决心:中国坚决反对腐败,坚决打击腐败分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邵道生对记者说,随着全球化的推进,目前腐败犯罪日益呈现组织化、跨国化、国际化的趋势,单独依靠某个国家自己的力量已经难以完成反贪工作,现实迫切呼唤全球各国加强国际司法合作。《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生效后,并没有专门实施这一公约的机关;而这一组织正好成为一个平台,各国可以利用这一平台开展司法协助,追逃、追赃。在此平台上,各国反贪机构可以建立更为直接、更为有效、更为便捷的合作机制,这比单纯的国与国之间的合作效率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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