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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文化娱乐协会对卡拉ok版权费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1:08 CCTV《第一时间》

  11月9号,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版权费的收费标准:每个包间每天按12元收费,并决定在北京、上海和广 州首先试点。但是最近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却公开发表声明:广州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说“不”。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声明中强调: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 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声明中说,这并不是卡拉OK
经营业者抵制缴纳版权费,而是协会认为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 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存在不合理、不合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著作权属于私权,版权使用费应当是权利人 与卡拉OK业主自由协商、自由合议的结果。但是“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从未听取卡拉OK业主的意见,单方制定收费标 准,强制要求有关各方执行其标准,超越了它的职能范围。

  广州的做法可能也会让北京对卡拉ok收费的时间表变得的难以确定。因为北京市版权局曾透露,他们将对收费标准 在12元上下浮动,而浮动多少,则需要和上海广州商量之后确定。广州说“不”之后,上海和北京怎么办呢?我们将继续关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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