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文化娱乐协会对卡拉ok版权费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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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1:08 CCTV《第一时间》 | |||||||||
11月9号,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版权费的收费标准:每个包间每天按12元收费,并决定在北京、上海和广 州首先试点。但是最近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却公开发表声明:广州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说“不”。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声明中强调: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 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声明中说,这并不是卡拉OK
广州的做法可能也会让北京对卡拉ok收费的时间表变得的难以确定。因为北京市版权局曾透露,他们将对收费标准 在12元上下浮动,而浮动多少,则需要和上海广州商量之后确定。广州说“不”之后,上海和北京怎么办呢?我们将继续关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