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像协会称卡拉OK12元版权费标准比较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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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2:30 新闻晨报 | |||||||||
综合新华社、北京青年报报道 针对目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卡拉OK收费问题,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就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合法等三点作出说明。 针对近来有娱乐业者反映卡拉OK收费标准制定不合法、不合理,王化鹏说,国家版权局把音像和音乐作品权利人代表上报的标准进行公告之前,权利人组织和作品使用者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协商。王化鹏说,每包房每天收取12元的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是比较适合
就是否是强制性收费问题,王化鹏说,著作权这个“权”是权利人的,如果不接受收费,也可以不用协会管理的曲目,切实尊重权利人的私权。 就中国音像协会收费是否合法问题,王化鹏指出,中国音像协会名义开展收费是合法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