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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唱我和十城抵制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4: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代表百余家对版权费提出疑义的K 厅,向文化部、广东省文化厅、广州市文化局、市版权局等送交《关于卡拉O K 版权使用费收取问题的意见(声明)》,明确表示:“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 K 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 K 版权使用费”。北京、上海、杭州、长春、南京、武汉、郑州、西安等10多家娱乐行业协会均在该“声明”上签名,表示支持广州的做法,共同抵制“12元包房费”。

  三大质疑

  未登记社团怎有权制订标准?

  本月9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同时提出,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没有完成社团登记程序前,筹备组不得开展收费活动。为保障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已委托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管理的权利,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

  广州娱协指出,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尚处于筹备阶段,还未经民政部门登记,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也没有将其报备的登记证书副本以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办法予以公告。因此,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还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既然其尚未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就无权收取任何卡拉OK版权使用费,也无权委托中国音像协会代为收取。

  本次国家版权局出台的收费标准,正是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制订的。“一个还没登记的社团,怎么有权来制订标准,而国家版权局又怎么可以予以审核通过呢?”

  收费标准是怎么制订出来的?

  广州娱协认为,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既没有事实依据,更没有法律依据,完全违反著作权规定,属违法行为。

  就“12元每间每天收费的制定依据是什么”,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前不久解释称,是两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按卡拉OK经营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后产生的。但究竟如何计算,却至今没有在公示中说明。而且,著作权属私权,版权使用费应是权利人与卡拉OK业主自由协商、自由合意的结果。

  打包形式收费是否公平合理?

  广州娱协还认为,以打包形式收费,意味着卡拉OK业主可能会为没有使用的歌曲支付版权使用费,而有些歌曲点唱歌次数很多,最后也只能平分版权费,所以这样的收费形式是不合理的。

  再者,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有些民歌流传已久,已无法确认作者,有些歌曲的著作权已超过保护期,这些情况也被包括在12元的收费中,全国卡拉OK经营场所加起来的这部分费用也是不小的一笔数字,将如何处理?

  部门回应

  版权局:拒交实在没道理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表示,国家版权局是按《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公告程序。对广州方面拒不执行,国家版权局是否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王自强并未明确表态。

  国家版权局信息宣传处处长段玉萍说:“拒交也可以,但你就不要用作品。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作品必须经过许可、支付报酬,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她表示,版权局公告之后就是最高标准,但可协商,适当下调,拒绝交实在没有道理。

  广州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组织和协会都有权发出声音,但如果拒交卡拉OK版权使用费,肯定是违规的。

  音像协会:收费合理合法

  针对近来有娱乐业者反映卡拉OK收费标准制定不合法、不合理,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说,国家版权局把音像和音乐作品权利人代表上报的标准进行公告前,权利人组织和作品使用者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协商。在公告前的征求意见阶段,也充分听取了使用者或代表的意见。他认为,目前的收费标准比较适合我国国情。

  就是否是强制性收费问题,王化鹏说,著作权这个“权”是权利人的,而不是其他人的。如不接受收费,也可不用协会管理的曲目,切实尊重权利人的私权。

  就中国音像协会收费是否合法问题,王化鹏指出,中国音像协会自8年前就开始筹备音像集体管理并为此成立筹备委员会,众多权利人公司已向音像协会授权收取作品使用费。在社团登记程序完成前,以中国音像协会名义开展收费是合法的。

  各地反应

  上海:抵制收费质疑合法性上海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称,在法律主体问题未解决前,对任何强行在上海地区上门开展收费的“不合法行为”,该协会将采取法律途径等多种不同方式坚决抵制,协会坚持“每间包房每天1元”。

  长沙:接受文化部收费方案长沙特种行业治安协会负责人万新秋坦言,“12元/包房/天的标准,对经营者来说太高了。”目前,长沙普遍接受文化部的收费方案。

  武汉:收费标准的确要商榷武汉卡拉OK经营者表示支持广州娱乐协会的做法。他们认为,卡拉OK收费保护

知识产权无可厚非,但收费标准制定的确需要商榷。

  郑州:收费不能一家说了算郑州KTV业主表示,“我们并不抵制版权费,但我们认同广州的看法,版权费不能一家说了算。”

  北京:有望明年初执行标准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表示,北京卡拉OK版权收费实施细则正在草拟中,初稿已完成。收费设上、中、下3档标准,有望在明年年初正式出台。

  这是一次伟大的觉醒

  向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这一说“不”的行为致敬!这个拒绝声明将打破行业面对卡拉OK收费“沉默的螺旋”,通过集体性的“公民不服从”,把几乎已成定局的版权收费重新拉回到谈判桌———更为可贵的是,此次广州娱协敢于站在行业利益立场上,直接向上与部门权力进行博弈,而不是回避与权力的冲突,向下端的弱势消费者转嫁成本。整合行业力量与权力进行博弈,行业协会原本就该如此。

  如果害怕部委权力,害怕与部门权力结怨,面对国家版权局的卡拉OK版权收费,行业协会完全可让会员们接受收费标准。虽然版权局是向经营业主收费,但行业协会凭借某种垄断权能,完全可联合业主通过涨价将成本转嫁给K歌者,这样既不会与权力冲突,又不会承担成本。

  许多行业协会面对自上而下的收费压力时就是这么做的,回避与权力的冲突而向消费者转嫁成本,银行、医药、建筑、网吧等行业普遍存在这种协会主导向下转嫁成本的情况。许多行业协会不是代表行业利益向上与权力博弈,不是联合力量与权力进行谈判,而是乐于与权力结盟、甘当权力附庸,异化为一种只向消费者开刀的新垄断组织:如某省餐饮协会制定行规“酒店可谢绝客人自带酒水”,某市眼镜协会联合协会成员打击平价眼镜店,许多地方药品行业协会牵头本地药店封杀平价药店,他们从不敢向上对部门权力说“不”。

  实际上,一个行业所以需要一个协会,最大的功能也是为防范政府权力的侵犯,而非用来对付消费者。显然,版权使用费就是政府权力对卡拉OK经营业主利益的侵犯,如果对这次收费行业不进行抵制,而是在回避与权力的冲突中通过涨价转嫁给消费者,受到收费暗示的其他部门也会向卡拉OK伸出收费之手,无数收费接踵而至,你能每次都将收费转嫁给消费者吗?政府收费权膨胀下,行业本身会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从网吧到餐饮,从运输到医药,中国许多行业陷于部门收费的重重围困中,与这些行业的协会纵容权力而不是抗衡权力的“绥靖”态度有很大关系。

  广州娱协向不合理的卡拉OK版权收费高喊出“拒绝”声,而不是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是中国行业协会一次伟大的觉醒。 据燕赵都市报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新快报、东方早报、

新京报、北京晨报、潇湘晨报、长江商报、郑州晚报、法制晚报、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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