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协会副会长称收费如何分配别人管不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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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6:50 北京日报 | |||||||||
刚刚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每天每间包房12元的收取标准,因广州、上海等省市文化娱乐业协会抵制,再次成为业内外关注焦点。 收费标准制定人有话说 昨天,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同时也是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负责人王化鹏在接
收费标准不是版权局制定 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是音乐作品和音像权利人的代表,国家版权局只是把两个协会上报的标准公告了,并非标准制定者。权利人组织曾与作品使用者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协商,此前有过报道。在公告前的征求意见阶段,也充分听取了使用者或代表的意见。每个包间每天收取版权费12元应该比较适合国情。 授权音像公司作品将公告 中国音像协会8年前开始筹备音像集体管理组织并成立了筹备委员会,众多权利人公司已经向音像协会授权收取作品使用费,我们将尽快向社会公告授权的音像公司和作品名录。在社团登记程序没有完成之前,以中国音像协会名义开展收费。 嫌价高可以不用协会曲目 著作权是私权,在认识上是一个进步。这个“权”是权利人的,而不是其他人的。如果不接受收费标准,也可以不用协会所管理的曲目,这有点像到超市买东西,价格贵你可以不买。 12元收费标准是上限 这个收费标准是两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按照卡拉OK经营总额一定比例计算后产生的。12元是上限,在实际收费过程中,还可根据地区差异,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适当下调。当然需要根据一个实施细则,而不是随意调整。 利益分配别人管不着 目前,经常被点唱的歌曲在几千首,还有些歌曲根本没有人唱。因此,收来钱如何分配,公不公平,都应该由权利人监督,别人管不着。由权利人参与的管理委员会正在准备中,他们将对利益分配进行监督。 行业协会疑问多多 面对全国娱乐行业与卡拉OK版权收费的纷争,处在风口浪尖之一的北京娱乐行业又将如何解决?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收费标准有点模糊,解释不太清楚,作为行业协会,我们也有一些问题要提。”海淀区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干事吴迪告诉记者,该协会下属160余家KTV歌厅,大约拥有5400余个包间。就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21日下午协会召开了座谈会,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各个娱乐场所暂时不单独表态。但就相关的政策、收费等问题,协会也有自己的看法。 生意好不好都一样收费? “上座率直接决定收入。北京城区这么大面积,上座率无法保证!”吴迪说,按照城区划分,五环外的KTV场所上座率根本无法和二三环附近的比较;节假日和工作日的上座率落差也很大,海淀区KTV的平均上座率在20%至60%浮动。不管生意的好坏,收费标准却一样,这点不太合理。 空包间该不该收费? 吴迪举例子,某KTV拥有20个包间,最差的时候没有客人,平时也就开五六个包间,节假日生意稍稍好点。“这样的生意,每个包间还收12元一天。”吴迪认为,包间开了收费,没开的是否也收费?收费标准划分太模糊。 企业有没有能力支付? 关于一个KTV保持正常运转需要的成本,吴迪给记者算了一笔帐:酒水成本占25%;房租占28%至30%,个别占到50%;水电费、杂费、员工工资等占25%至30%。“一个KTV的平均利润大约5%左右,而这么多包间每个每天交12元。企业总不能赔着钱交费吧?” 中小企业生存如何保障? 吴迪还认为,现在的娱乐业竞争十分激烈,如果这个标准实施,很多中小型的KTV将有可能无法经营下去而关门。现在KTV的服务人员将面临失业。 带着诸多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钱柜、麦乐迪等大型KTV场所,但相关工作人员推说北京的场所均属于分公司,收费问题统一由上海总公司负责答复。记者随后电话联系钱柜上海总公司,但对方告诉记者,这件事没有得到相关通知,上海的KTV场所已经统一委托上海娱乐行业协会答复记者,但却无法联系上该行业协会负责人。 声音 广州对版权费说“不” 20日,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公开发表声明,称其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同时还表示,协会会员一旦收到收费通知将出面交涉,甚至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 上海 每间包房每天1元 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21日称,对于国家版权局公布的每间包房每天12元的收费标准,朱南重申,该协会坚持“每间包房每天1元”。 长沙 采用文化部方案 21日,长沙市文化局文化市场处处长关建之称,目前长沙各试点KTV正在安装文化部的版权收费系统。对广州文化娱乐业的声明,长沙金色年华、钻石钱柜等各KTV负责人均表示理解和支持。 武汉 质疑版权费标准 武汉卡拉OK业内人士认为,卡拉OK收费标准制定的确需要商榷。武汉阳光钱柜营业部经理周俊表示:“收版权费必然增加营业成本,增加的费用必然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瑞得堡会所执行董事刘国梁也表示:“收版权费是可以的,但必须考虑不同地域的消费水平,制定不同的标准。”(宗和) 律师观点 版权收费需要市场调节 对于沸沸扬扬的卡拉OK版权费争议,天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燕东认为,现在主要焦点是收费多少的问题。由于向KTV收取音乐版权费刚刚开始,还有考虑不到的地方,今后需要按照市场规律逐步完善,让收费趋于合理。 “卡拉OK版权使用从免费到交钱,大家都需要转这个弯。现在有这么多争议,我觉得是一个进步。”王燕东说,如果双方能够把版权费当成普通商品来看,就不会火药味十足了。唱片公司制作的正版MV费用相当高,收费也就高。在日本,有些KTV觉得付不起昂贵的音像版权费,就不使用原版MV,而使用MIDI音乐或者B版(只需支付词曲演唱者钱)。如果KTV都不买原版MV,权利人的东西等于没卖出去,那权利人也会想是不是确实高了。当然,原版MV肯定比B版效果要好了。 集体管理机构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保护权利人,另一方面也方便使用者——只向一个渠道交钱就行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还在筹备中,迟迟不能启动,我认为并不是一件好事。”王燕东认为,许多唱片公司现在是期待集体管理机构能够发挥作用,但倘若一直没有结果,他们肯定不会让自己的作品在纠缠中被继续免费使用。果真如此,娱乐业难免会像几年前一样,再次面临“诉累”境地,一个个官司找上门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