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再起波澜专题 > 正文

关注卡拉OK版权费纠纷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我们是合法收费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3:37 CCTV《第一时间》

  继续关注卡拉OK版权费的纠纷。11月9号,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包厢费每天收取12元的标准,但是昨天 我们报道了,作为试点之一的广州已经明确表明:不会支付版权使用费,主要原因是收费的主体不明确,费用不合理。对此, 收费方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昨天立即作出回应。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负责人表示,12块钱属于合理的收费标准,他们正在制
定相应的收费细则,而对于部 分地区又要用音像作品,又不想花钱的做法,属于触犯了国家法律。中国音像协会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王化鹏:国 家版权局早就声明过了,而且是正式声明,这个行政收费毫无关系,是权利人委托我们中国音像协会来收费,收的是权利人的 钱,它委托我来收,我当然就有了合法性。12元每间每天,这个标准我认为还是比较适合我们国家具体情况的。

  王化鹏表示,他们正在统计给他们授权的权利人名单和授权作品,并将于近日公布。而对于没有营业的包厢是否也要 收取12块钱的包厢费等问题,将会在正在制订的收费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另外,国家版权局昨天也表示,每个包厢12块钱 是最高标准,可以协商,适当下调,拒绝交是没有道理的。

  我们注意到,对于国家版权局这个收费标准,其他几个试点地区也表示难以接受。上海方面声明仍将坚持每间包房每 天1元的标准。北京的一些KTV则表示,肯定不会接受,并且很可能会打官司。到底这个版权费该怎么收,我们也将持续关 注。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