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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收费标准被疑手续不全 国家版权局称完全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11:18 东方今报

  23日,针对日前广受关注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纷争,国家和广州市物价部门的有关人士分析可行的KTV版权费收取模式后称,国家版权局酝酿的收费手续不全,是此次争论中值得关注的核心问题。

  国家物价部门人士认为,该项收费的立意是好的,“但程序很成问题”。“不管委托还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手续都不能不全”。版权所有人委托行业管理部门即中国音像集体
管理协会收费,需要完备而合法的授权,但中国音像协会负责人提到的“100余家会员曾授权”,国家物价部门人士认为范围过窄,以此覆盖所有版权人“不合适”。

  24日,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针对该问题说,《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标准(草案)》是已获得国内外大多数权利人授权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筹)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共同制订、上报给国家版权局的,标准的出台完全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

  综合新华社、南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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