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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娱乐业第三个站出来抵制的底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1:01 中国新闻周刊

  国家版权局的方案陷入争议的同时,由文化系统主推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正在不事声张地推进,这也成为长沙娱乐业第三个站出来抵制的底气

  ★ 本刊记者/郑褚(发自长沙)

  金色年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位于长沙最热闹的解放西路酒吧街,由一个演艺吧、一
个慢摇吧和一个104个包间的KTV构成,其中“金色年华”KTV被认为是长沙KTV行业的龙头。

  11月21日,金色年华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文胜在公司接受了一家本地媒体的采访,作为一名业主,表达了对广州同行拒绝国家版权局版权收费标准的支持。

  在他楼下的“金色年华”KTV,刚刚安装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正在试运行,系统每天统计整个KTV的点歌量和歌曲名单,然后将信息传送到北京的总控中心。

  记者看到,KTV点播机上的用户界面与一般KTV无异,据介绍,目前该系统只是完成“初装”,能运行一个统计点播数量的后台程序,系统要正式运行需要第二次安装。韩文胜说,到时候,KTV将统一从北京的曲库里下载不同版本不同价格的歌曲MTV,用户可以根据每首歌曲MTV明确标出的价格选择自己要演唱的歌曲版本;同时,北京的总控中心可以实时监控每一间包房正在播放的歌曲并计价,KTV每个月需要支付的版权费用可以在位于北京的“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示网页上查看。

  在国家版权局公示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被卷入一场争论的同时,由文化系统推行另一套计费系统已在长沙不事声张地安装运行。这也正是韩文胜及长沙娱乐界成为继广州、上海之后第三个站出来抵制版权系统收费标准的底气。

  “统一曲库”悄然入市

  10月7日,在长沙市文化局召集下,本地20家大型KTV的老总聚集一堂。

  在会议上,文化局要求,在不影响经营效益的情况下,2006年年底之前,20家KTV将安装并试运行“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媒体曾称“统一曲库”)。

  10月中旬,文化部市场发展中心主任兼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梁钢,以及研制开发卡拉OK收费管理系统的中文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一名总经理抵达长沙,进行了为期数天的摸底调查。

  11月10日,长沙“金色年华”KTV成为国内第一家开始安装“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KTV。此举意味着版权收费的“文化部方案”在发布3个多月后终于试水。

  2006年7月18日,即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筹办中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向国家版权局上报《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的前一天,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开展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正式启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控股经营的中文发公司是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方。当时,宣布了把青岛、郑州、武汉三个城市作为试点,根据计划,2006年底完成试点工作之后,2008年将完成全国推广。如今,广受关注的试点城市暂无动静,试点之外的长沙却成为先行者。

  长沙市文化局文化市场处处长关建之告诉记者,长沙是9月份在文化部于南昌召开的会议上被增加为试点城市的。部领导的考虑是,长沙的文化娱乐业发展很好,文化管理部门管理水平较高,有条件成为试点城市之一。

  关建之说,这套系统对KTV商家的安装是免费的,下载歌曲原则上也免费。正式运行之后会从收取的版权费中提取一部分来回收成本以及用于系统维护,具体提取比例现在还无法得出,也有可能大于版权局方案提出的20%,不过因为使用统一曲库,“中文发”打算用播放歌曲的间隙时间来实现广告收入,说不定广告收入就足以维持系统运营了。

  关建之说,文化部主推的版权收费方式,在维护版权所有人利益的同时,还做到了收费额度让业主容易接受,不影响KTV的正常经营,同时也方便管理,点击率计费的方式明显比按包厢收费更透明,消费者、KTV业主和版权所有人都可以看到。

  “我们文化部门考虑的,还是从发展文化产业的角度,怎样让钱收到著作人手上,同时搭建一个版权交易的平台,如果没有公正透明的分配方式,我们也不会推行这个系统。”关说。

  娱乐商家的算计

  在安装了文化部推行的系统以后,韩文胜觉得版权局的规定已经与他无关。他告诉记者,金色年华开张6年以来,基本上从来没有与版权管理部门打过交道,他不相信版权局那一套有实行下去的可能,因为文化市场执法,一向是文化部门来进行的。

  即使不是出于对管理部门的敬畏,韩也倾向于接受文化系统的版权收费系统。他计算过两种收费的支出:假如按照版权局公布的标准交纳版权费,以每包间每天12元钱计算,金色年华104间包厢,每年要付出45万余元;而采用文化系统的方式,假如每点一首歌支付一毛钱版权费,每包间每小时大约能放12首歌,按每个包间每天平均营业4小时计算,一年不到20万元。况且,长沙的很多歌城还难以达到每间平均一天4小时的营业时间。

  关建之告诉记者,目前在长沙市文化局正式登记注册的KTV有80多家,以平均每家40间包房、每天每间平均营业3小时计算,采用文化部系统每年可以节约500万元。

  另一歌城的负责人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文化部的系统要到2008年才能完成在全国的安装,长沙文化局曾经说过,不会让先安装的吃亏,在全国其他地方推行版权收费之前,长沙不会先行收费,所以至少还有一年多的缓冲时间,冲着这一点也愿意选择文化部门的系统。

  目前,长沙已经有两家KTV完成了系统的初步安装,关建之表示,20家试点KTV的安装将在12月底结束。

  两套方式难以并行

  针对广州和上海的抵制风浪,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11月24日表示:卡拉OK收费标准的出台是完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对卡拉OK收取版权使用费,有国家法律为依据。拒绝缴纳是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犯。

  湖南省版权局也给予了记者类似的回应。湖南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刘跃伟认为,娱乐行业拒绝国家版权局公布的收费标准,说明他们对法律和权利人的权利不清楚。他说,娱乐行业相关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规定。

  刘跃伟告诉记者,12元的收费标准不是一项规定,只是一个参考标准,它本身没有强制性,因为拥有收费权力的既不是版权局也不是文化局,而是著作权人。具体收多少钱,甚至计费方式是按包间数目计费,按音乐的使用时间计费,或者按KTV的营业面积计费,都是可以由双方商量约定的。具体的交易双方,就是KTV和由中国音乐著作者协会以及中国音响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代表的著作权方。

  对文化部推行的版权收费方式,刘跃伟声称自己并不知情,“我觉得那应该是一套内容管理系统,没有收取版权费的内容吧”。KTV可不可以在两套收费系统当中自行选择呢?

  “当然不可以”,刘跃伟说,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规定,与协会签约的唱片公司,没有资格自己或者由代理机构向KTV收取版权费用。“只有中国音乐著作者协会和中国音响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才是惟一合法的收费主体”,刘跃伟强调,除此之外,其他部门进行代收都是不合法的。

  而同样的问题在文化局也得到了否定的回答。关建之表示,只要KTV使用同一套歌库,就应该接受同样的版权交费方式。他还透露,长沙文化局将在12月份,把已经解散数年的长沙娱乐行业协会重新恢复起来,这是一个类似于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的行会组织。

  “我们不会让业主重复交费,一个城市也只能有一套收费系统”,关建之肯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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