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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5·5特大网吧爆炸案详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7:06 法制与新闻

  2006年5月5日晚,安徽省省会合肥市两家营业网吧先后发生爆炸,并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爆 炸案在安徽造成恶劣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公安部、安徽省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尽快破案。经过1个多月的努 力,警方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2006年9月25日,随着该案的开庭审理,案件详情终于展现在世人面前。

  音卫东宾语/文

  爆炸震惊全国

  2006年5月5日晚21时36分,一声巨响打破了安徽省合肥市的宁静,合肥警方接到报警:该市美菱大道上的 浩宇网吧发生爆炸。

  合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正在街面巡逻的3辆警车以及刑警、交警、消防、“120”急救车等紧急赶往现场 。

  20分钟后,又是一声巨响传来,紧邻浩宇网吧的巨星网吧也发生了爆炸。

  两次爆炸共造成2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受伤的3人均为在校学生,其中15岁的小文重伤,21岁的女大学生姚 某轻伤,姚某的同学、21岁的葛某听力受损。2名死者身份随即也被确认:徐某,男,合肥市人,25岁,合肥市某单位职 工;张某,男,安徽省蚌埠市人,23岁,巨星网吧兼职网管。

  在其中一处爆炸现场,笔者看到网吧内一片狼藉,水泥块、玻璃碴和血迹混在一起。因为爆炸点在网吧后面的窗台上 ,爆炸使墙壁呈辐射状裂开,窗户上的钢筋扭曲变形。

  “第一声爆炸发生时,我感觉地面震动了一下,餐桌上的水杯随即翻倒……”说起当时爆炸的情景,附近一家饭店的 老板依然有几分恐惧。

  案件发生后,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网监支队、交警支队及辖区派出所民警相继赶赴案发现场。合肥市公安局有关 领导获悉案情后,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当晚11时30分,合肥市公安局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通报了案情,初 步判断系人为采用爆炸物所致。

  网吧爆炸案在当地市民中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一时间阴云笼罩着整个城市,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鉴于案情重大,合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礼明当即下令实行全警动员,并从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包河分局 、蜀山分局、网监支队等相关部门抽调了70多名精干民警,成立了“5·5”网吧爆炸案专案组,周礼明亲自任专案组组长 ,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明克、桑宝庆任专案组副组长。

  随后,获悉案情的公安部和安徽省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尽快破案,严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公安 部、安徽省公安厅还直接派专家指导、协助勘查现场,帮助分析案情。

  专案组民警经过细致的现场勘查,分析此案背后极有可能存在敲诈、报复或利益之争,并以此为中心展开大规模的调 查工作。除了专案组的集中调查,根据案情需要,5月8日,合肥市公安局还专门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 真开展有关情况的摸排、走访工作,决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5月11日,合肥市公安局又向全市发出悬赏通告,希望广大市 民积极提供线索,对提供线索有助于直接破案者,警方将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在紧张的侦破工作中,警方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情支持,举报信和电话源源不断。与此同时,专案组民警先后调查网 吧600多家,访问相关人员1万余人次,查证举报线索200多条,为破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主动出击抓获犯罪嫌疑人

  2006年6月2日,案件侦破终于有了转机。在排查线索过程中,蜀山公安分局走访到的一个情况引起了专案组的 注意。专案组迅速组织人员展开深入调查,最终确定安徽省泗县籍男子卢东溟有重大作案嫌疑。此人与儿子卢宏和侄子卢款曾 在案发附近某小区租房居住。案发后,3个人搬往别处。卢东溟有犯罪前科,被释放后处于无业状态,案发前多次出入各个网 吧,曾因私下制造爆炸装置而被炸伤。

  摸排出这些关键线索之后,蜀山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中队中队长魏国、指导员方日龙带着队里的民警对卢东溟等人 进行蹲守。

  6月7日凌晨,从守候点撤回刑警队,魏国向蜀山公安分局副局长桑祥庆汇报并建议,这样被动地等待下去不行,不 如采取行动!桑祥庆连夜向专案指挥部做了汇报,得到指令:6月7日采取行动!

  不久,抓捕组兵分两路,一路在卢款上班的电子游戏室实施抓捕,另一路则守候在他们的租住地,伺机行动。2个小 时后,3名犯罪嫌疑人卢东溟、卢款、卢宏相继被抓获。

  经过审讯,卢东溟交代了其实施“5·5”网吧爆炸案的犯罪事实。

  据卢东溟交代,他于2005年3月来到合肥,因经济拮据,遂萌发了通过爆炸进行敲诈的念头。为此,卢东溟专门 到安徽金寨县等地搜集炸药、雷管,并私自制造炸弹进行试验。2006年4月份,卢东溟制造两枚炸弹后,准备对合肥市潜 山路某网吧实施爆炸,但因炸弹不便放置而放弃。2006年5月初,经过踩点,卢东溟认为浩宇网吧、巨星网吧的后窗比较 偏僻,适合放置炸弹,便决定对这两家网吧实施爆炸。

  5月5日晚,卢东溟与卢款携炸弹潜至浩宇网吧、巨星网吧后窗,各放置一枚自制炸弹,接通定时电源后逃离现场, 制造了影响恶劣的“5·5”网吧爆炸案。

  6月9日下午,根据犯罪嫌疑人卢东溟的交代,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处民警在312国道附近的偏僻草丛中,找到 了被犯罪嫌疑人藏匿的21锭炸药、12支雷管和一把自制手枪。之后,他们又马不停蹄地赶往犯罪嫌疑人已经安装完毕、随 时可能引爆的爆炸装置的藏匿地。

  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处处长岳志伟在向专案指挥部做了汇报之后,与痕迹科科长谢文明和民警杨怀光,开始动手拆 除两个爆炸装置。半个多小时后,炸弹被顺利拆除,警方也因此获取了至关重要的物证。

  图谋敲诈酿重案

  6月9日,卢东溟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21日,他们被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8 月14日,该案由合肥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至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8月25日,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以卢东溟、卢款、卢宏涉嫌爆炸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爆炸物品罪向合肥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

  9月25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上午8点30分,审判长宣布开庭,3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随着庭审的深入,卢东溟等人的罪恶逐步暴露在世人面 前。

  现年45岁的卢东溟原本是泗县泗城镇的生意人,因做生意亏了本,欠了一屁股债,再加上妻子生病,生活非常拮据 。但是,卢东溟并不想用合法手段赚钱,而是萌生了用炸弹实施敲诈的卑劣想法。

  2005年4月,卢东溟利用住在安徽省金寨县某村爆破员闵某家的机会,窃取炸药40锭、雷管20枚,利用这些 材料及购买的其他材料,卢东溟开始试制定时爆炸装置。

  一次,他正在试验,爆炸装置突然爆炸了,将其面部炸伤,卢东溟赶紧叫来侄子卢款陪他到附近小诊所治疗。几天后 ,他又转到合肥市第三人民

医院治疗。卢东溟向医生谎称自己是放鞭炮时被炸伤的。

  伤好后,他继续试制炸弹并加大了炸药用量,很快就制造出4枚用电池起爆的定时炸弹。

  2005年10月,卢宏根据卢东溟的安排,用捡到的一个身份证办理了一张

银行卡,准备让被敲诈者往卡上汇款。

  2005年11月,卢东溟、卢款经过预谋,决定对位于合肥市望江路与美菱大道交叉口的一家网吧实施爆炸。不久 ,卢款携带一枚由卢东溟制造的定时爆炸装置潜入网吧,并启动定时装置。后因害怕,卢款又返回网吧,将定时爆炸装置关闭 并取回。

  2006年3月,卢东溟等3人经过预谋,决定对位于合肥市潜山北路的一家网吧实施爆炸,并伺机敲诈。卢款、卢 宏携带一枚由卢东溟制造的定时爆炸装置潜入网吧。这一次,卢款又是中途放弃,使这家网吧侥幸躲过一劫。但事后卢款受到 了卢东溟父子的责问。

  两次作案失败,卢东溟和卢款开始寻找新的目标,很快他们发现位于美菱大道的一幢楼内有多家网吧,其中设在一楼 的就有浩宇、巨星两家网吧,而且这两家网吧后窗都比较偏僻,安置炸弹及引爆都不会引起别人注意。按照计划,他们实施爆 炸是“敲山震虎”,目的在于敲诈楼上的另一家网吧。

  目标确定后,卢东溟开始紧锣密鼓实施爆炸行动。5月5日晚,合肥正下着小雨,卢东溟与卢款携带两枚炸弹潜至两 家网吧后窗,各放置一枚自制炸弹,接通定时电源后逃离现场。

  但是,事情没有按照卢东溟计划的那样发展,由于他们在制造定时炸弹时装药量太大,当场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从报纸上看到这一消息后,卢东溟只得放弃敲诈计划。

  为了躲避警方,卢东溟等人开始频繁地更换租房处,并偷偷将剩余的2枚定时炸弹、21锭炸药和12枚雷管隐藏在 312国道附近的偏僻草丛里。同时,他们开始选择新的网吧实施爆炸敲诈。

  6月初,当卢东溟等人再次行动时,警方发现了他们的蛛丝马迹。经过5天的紧张侦查,专案组最终确定了他们的身 份和藏身地点。

  当庭服法亦难弥补罪恶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多媒体向法庭进行了详细的举证,并列举了发生爆炸时两家网吧内上网的人数及爆炸后所造成的 房屋、设备破损及人员伤亡状况。

  看着大屏幕播放的爆炸现场照片,卢东溟说,卢款和卢宏所做的一切都是自己指使的,“5·5”网吧爆炸案发生时 ,儿子卢宏正在楼上的一家网吧上网,没有参与此事。

  卢东溟说,案件发生前,儿子并不知道此事,直到儿子看到爆炸后回家问他,他才向儿子坦白。卢东溟认为,儿子没 有参与,不应该对此案的人员伤亡负责。

  9月25日上午9时40分,卢款被单独押上法庭接受讯问。卢款向法庭详细描述了卢东溟和他商量并具体实施爆炸 的过程,但他几次强调自己并没有爆炸勒索的想法,都是卢东溟指使的。

  “为什么去放炸弹?”公诉人问。

  “我和叔叔卢东溟在一起住了两年,他一直对我都挺好的,帮我付房租、洗衣服,照顾我。所以他让我去安置炸弹时 ,我没有拒绝。”

  旁听席上,卢款的家人听到他的回答,都摇摇头。

  第三个走上法庭的是卢东溟的儿子卢宏,今年才19岁,是3人中学历最高的,被捕前是合肥市

马鞍山路一家汽车服 务公司的洗车工。据卢宏供述,在整个过程中他都是无所谓的态度,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在父亲试验受伤后,他曾劝父亲停止 行动,但看到父亲和堂哥继续实施爆炸的时候,也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庭审中,卢宏始终坚持自己没有参与策划、踩点、爆炸,控辩双方主要争议的焦点也围绕着他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展 开。公诉人认为卢宏和卢东溟、卢款是共同犯罪,3人共同实施了爆炸行动,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辩护人则认为卢宏没 有参与具体的爆炸行动。

  在法庭上,两名在“5·5”网吧爆炸案中死伤的被害人家属向制造爆炸的3名被告人提出了共计38万余元的刑事 附带民事赔偿。在爆炸中身受重伤的小文在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中,要求依法追究3名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法庭判定3 名被告人共同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共计5万余元;在爆炸案中身亡的徐某的父母请求法庭判令 3名被告人共同赔偿因儿子死亡而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3万余元。

  在最后陈述阶段,卢东溟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席深深地鞠了一躬后,慢慢地说:“我对不起此案的受害人,他 们很无辜,对给受害人及其亲属带来的伤害,我表示道歉。我知道你们今生今世也无法原谅我。”

  稍稍平息情绪后,卢东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我认罪,我服法,但我还是要说网吧害人太多,我痛恨网吧。我 爱我的儿子,却在爆炸中让两个无辜的孩子失去性命,我罪不可恕,请求法庭对我严惩。”

  由于案情重大,法官没有当庭宣判。可以预见,丧心病狂的卢东溟等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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