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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翁雇凶杀害亿万富翁 七嫌犯获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17:06 法制与新闻

  轰动全国的内蒙古亿万富翁周锦新遇害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终于真相大白。当警方拨开这起凶杀案的重重迷雾时,发现该案的幕后黑手竟然也是一位亿万富翁。那么,其作案动机是什么呢?

  王雪 包杰/文

  2006年7月28日,在炎炎烈日烘烤中,轰动全国的内蒙古亿万富翁林平雇凶杀害亿万富翁周锦新一案二审开庭审理。2006年9月中旬,为详细了解该案的背后情节,笔者对有关机关及当事人进行了采访。

  亿万富翁遇害

  2005年4月29日晚,内蒙古包头市金基伟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周锦新与生意上的朋友、自己公司的同事、司机等人吃过晚饭后去包头市唐人街酒吧听歌消遣。21时45分,周锦新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因酒吧内噪音过大,他便走到酒吧外面接听。

  唐人街酒吧对面是一个小广场,当时还有三三两两的人在散步。周锦新正在接电话,并没有注意到已有几个人悄悄地接近了他。在确认打电话的人就是周锦新后,其中一个人做了一个手势,另一个男子突然冲上来,朝周锦新的左腿猛砍一刀。周锦新当即被砍得跪倒在地。随后又有一名男子冲过来朝周锦新的背部砍了一刀。紧接着又有两个人冲上来在周锦新的背部、肩膀、腰部连砍数刀。随后,几名行凶者将砍人的菜刀丢弃在现场,迅速散去。唐人街酒吧的服务员看到有客人受伤,便进去喊与周锦新随行的人。但当他们冲出酒吧时,周锦新已经倒在血泊之中。

  不久,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区分局刑警大队接“110”指令称:唐人街酒吧门前有人被砍伤,受害人在送往

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4·29”凶杀案发生后,包头市公安局立即组成了由副局长黄坤勇任组长,刑警支队、技侦支队、昆都仑区分局等相关各方民警组成的专案组,对这起震惊世人的亿万富翁被杀案展开侦查。通过对案情的缜密分析和研究,警方认定周锦新遇害是一起雇凶杀人案,因此,查找有作案“动机”的人成为警方侦查此案的突破口。

  围绕受害人的社会关系,警方调查发现周锦新在经商过程中与3家公司有矛盾:一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某公司,该公司想强行包揽周锦新在蒙古国一家煤矿的运输生意,被周锦新拒绝;二是河北省某建筑公司,在承包建设周锦新的乌海焦化厂时,因工程质量问题,周锦新拒付部分工程费;三是包头市中税华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周锦新在鄂尔多斯市棋盘井煤矿的买卖关系上有矛盾。

  经过调查,前两家公司虽然有作案动机,但均没有作案时间。于是,专案组把侦查重点锁定为中税华通科技有限公司。警方在侦查中还发现,周锦新遇害前后,经常有不明身份的年轻人出入中税华通科技有限公司。中税华通科技有限公司保安部部长、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人刘小兵行迹可疑,其在案发前与同乡曾昭明等人来往密切,案发后,曾昭明等人突然不知去向。

  2005年5月31日,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坤勇率专案组民警千里迢迢赶到常德市,向当地警方通报了案情。当地警方听取案情通报后高度重视,当即指派刑侦、技侦支队展开侦查,并迅速锁定了曾昭明、张光远等4名犯罪嫌疑人的踪迹。

  2005年6月7日晚上9时20分,常德市警方将躲藏在常德市武陵区三岔路皂果小区一出租屋内的曾昭明、张光远、饶海军抓获归案。6月8日凌晨1时,汉寿县公安局在该县岩汪湖乡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云国抓获。

  经审讯,曾昭明、张光远、饶海军、刘云国等4名犯罪嫌疑人供认,他们被汉寿县老乡刘小兵雇佣而制造了“4·2 9”凶杀案,刘小兵许诺,事成之后给他们每人5000元,并给他们安排工作。

  接着,专案组雷霆出击,将刘小兵及另外两名涉案人员赵伟锋、丛森抓捕归案。至此,行凶者除金保杰及此案的幕后元凶林平潜逃外,其他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另一位亿万富翁涉案

  被害人周锦新系江苏省无锡市人,在包头经商多年,从小生意做起,凭着自己的努力越做越大,周锦新后来改做煤炭生意,除在蒙古国拥有煤矿之外,在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还拥有一个年产15万吨焦炭的焦化厂。

  林平,系持香港居民身份证的浙江温州籍商人,也是一位亿万富翁。上世纪90年代末,林平到包头发展,主要投资

房地产项目,在包头兴建了一个叫“香港花园”的高档住宅小区。林平在包头商界关系很广,也很有名气。

  周锦新和林平曾经是商场上的合作伙伴。2003年,周锦新准备开发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一块探明储量达 1.2亿吨的煤田。考虑到首期投资额高达8000万元,办理采矿证件又有很大难度,他便找到了有“上层关系”的林平合作,并约定投资的先期费用由周锦新垫付。为了投资成功,周锦新在办证、给牧民补偿、同当地相关部门协调等方面,做了相当多的工作。

  采矿证终于办下来了,但却是以“中税华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办下来的。这是为什么呢?据周锦新身边的人讲,周锦新当时考虑,开矿免不了要出事故,出了

矿难,法定代表人难辞其咎,自己又是外乡人,有的事情不容易摆平,不如在当地找一家公司出面办理有关采矿事宜,不管煤矿挂在谁的名下,只要他是老板,能够控制煤矿就行。

  中税华通科技有限公司到底有多大实力,周锦新还是比较清楚的,该公司成立之初,注册资金相当有限,其中90万元是由金基伟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转到该公司账户上的。此外,向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支付的271万元探矿费,也是金基伟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转账到中税华通科技有限公司,然后再转账到国土资源厅。但实际上,中税华通科技有限公司是处在林平的控制之下。

  2005年年初,由于经济发展迅速,煤炭市场开始火爆,国家也在整合中、小煤炭企业,并由神华集团收购内蒙古乌海一带的煤炭资源,棋盘井煤田也被列入收购范围。经过谈判,双方议定每吨煤炭储量2.45元,按照该煤田已探明的1 .2亿吨储量计算,只要卖掉煤田,即可得到近3亿元现金。中税华通科技有限公司迅速成为一个“金矿”的拥有者。在暴利面前,林平与周锦新产生了剧烈的利益冲突。

  周锦新找林平谈判,但是双方怎么也谈不成。之后,周锦新再给林平打电话时,林平不是敷衍了事就是不接电话。一次,周锦新在包头市看到林平,就给林平打电话,但林平搪塞说他在北京,周锦新非常生气。直到此刻,周锦新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但是,他没有想到用法律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而是想通过找“有身份、有地位”的朋友调解此事。

  对此,林平恼怒异常,决定教训一下周锦新。后来据赵伟锋供述,他曾对林平说,从法律上讲,这个煤矿是咱们公司的,没有必要教训周锦新。但却遭到林平喝斥。

  金钱背后的罪恶

  赵伟锋系林平的司机,与本案另一被告人刘小兵是关系很好的朋友。赵伟锋在1990年前后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广东省曲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刘小兵也在上世纪90年代初因敲诈勒索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赵伟锋给林平开车后,推荐了刘小兵,两个人一起成为林平的手下。

  林平把教训周锦新的意思告诉赵伟锋后,赵伟锋告诉了刘小兵。刘小兵又将同乡曾昭明拉进来。

  曾昭明本打算带着几位同乡外出打工,从事建筑工程工作。由于承接不到工程,受刘小兵的邀请,他就带着同乡饶海军、刘云国、张光远、金保杰来到包头,在香港花园住了下来,从事保安工作。另外一名被告人丛森来自吉林,因为没有事情做,也来到包头,在刘小兵手下当了一名保安。当刘小兵提出要他们替老板教训一个人时,他们都欣然应允。

  明确目标之后,丛森自2005年2月起就开始负责盯梢周锦新。周锦新乘坐什么车,车牌号多少,在哪里活动,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

  在等待了一段时间之后,机会终于来了。2005年4月29日,他们掌握了周锦新和朋友吃饭的行踪。在周锦新等人吃饭期间,他们迅速聚集并守在饭店附近,寻找作案时机。但因为饭店门外行人太多,不好下手,他们随即跟踪周锦新来到唐人街酒吧。

  刘小兵在唐人街酒吧外安排好事情后就悄然离开了,曾昭明等人依旧在寻找机会。周锦新一个人出来打电话时,在曾昭明上前确认是周锦新后,饶海军等人冲上去,制造了“4·29”凶杀案。

  案发后,刘小兵和赵伟锋通了电话,向赵伟锋说了事情的经过。赵伟锋分3次将10.8万元交给了刘小兵,刘小兵把其中一部分转交给曾昭明和丛森分配,饶海军4人各得到5000元。之后,他们踏上了逃亡之路。

  经过细致审查,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以赵伟锋等7名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6年2月27日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3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赵伟锋、饶海军、刘云国、张光远、刘小兵、曾昭明、丛森等人目无国法,精心组织,持刀砍死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刘云国刑满释放不满5年又犯新罪,应从重处罚。

  庭审中,7名被告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翻供,特别是赵伟锋,百般抵赖,逃避罪责。但是,有一条犯罪主线始终清晰地呈现在法庭上:即林平出资10.8万元雇佣杀手杀人,佣金通过赵伟锋交到刘小兵手中,刘小兵又把佣金分给了曾昭明等杀手。

  2006年4月18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饶海军、刘小兵、刘云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光远、曾昭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赵伟锋、丛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法院还依法判处7名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28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除被告人赵伟锋服判外,其余6名被告人均不服,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6年 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对此案进行二审。鉴于案情复杂,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担任审判长,5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截至2006年10月中旬,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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