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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八次状告垄断行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13:53 新世纪周刊

      他相信公益诉讼将成为推动中国民主与法制的一支重要力量

  当郝劲松第八次坐在法庭原告席上时,他脸上的表情仍然充满了乐观与信心。这位被誉为“维权斗士”的34岁政法大学研究生,2006年再次把国家铁道部和北京铁路局推上了被告席,这一次他起 诉铁道部春运涨价程序违法。

  郝劲松手举两张面值分别为1.5元和2.0元的火车票,在法庭上慷慨陈词:“铁道部春运涨价只在2002年举行过一次听证会,在发出新的春运涨价通知之前,还应召开听证会;而且票价涨幅高达33%,超过规定的硬座价格最高上浮率15%的一倍多。我请求法院确认这次被告的涨价行为违法,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0.5元。” 熟知法律条文的郝劲松一口气指出了铁道部春运涨价行为违反了6部相关的法律规定。

  郝劲松的维权之旅是从向铁道部索要发票不果开始的。2004年,由于在火车站消费索要发票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郝劲松把铁道部告上了法庭。诉讼被驳回两次,但他第3次提起了上诉,并向北京东城区税务局举报了铁道部逃税的问题。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他又以失职为由把北京东城区税务局告上了法庭。

  2005年,他终于打赢了发票官司,并成功迫使铁道部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关于在铁路车站向旅客供餐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结束了中国火车不开发票的历史,使铁道部由于不开发票而逃税的行为得到了纠正。

  2004年,郝劲松发现北京市地铁复八线内收费厕所不开具发票,于是他将北京市地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北京市地铁公司补开0.5元的发票。郝劲松打赢了这场官司:北京市地铁复八线在所有的收费厕所配齐了5角的发票,并被税务部门追缴偷漏税款2万余元。

  此后,郝劲松打了一系列“鸡毛蒜皮的诉讼”:状告北京铁路局火车退票不给发票;状告地铁复八线花费纳税人的钱,却不为纳税人设计厕所,属设计缺陷;状告太原铁路分局和石家庄铁路分局火车售货不给发票;第三次状告北京铁路局火车售货不给发票。

  虽然在多起 诉讼中, 郝劲松都遭遇了失败,但是他的信心似乎并没有受到打击。他说:“要乐观地看待判决结果,胜诉了, 可以提升人们对法律的信心,败诉了,也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一些问题。”郝劲松不喜欢人们把他称为“狂人”,因为在他看来“狂”是一种极端表现,而作为一名法学硕士,他推崇的是合法与理性。

  郝劲松把法律视为手中的一把利斧,“作为社会一员,我很渺小。但我发起的诉讼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这是推动法治前进的力量。” 去年,郝劲松发起并开办了“法律公益网”,呼吁人们进行理性维权。在他的带动下,一批优秀律师也参与到公益诉讼的工作中。郝劲松的愿望是“法治天下”,他说:“我们预测公益诉讼将成为推动中国民主与法制的一支重要力量。”

  2006年12月,郝劲松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程序违法的案子一审败诉。郝劲松告诉《新世纪》周刊,关于此案,他已经再次提起上诉了。“我认为这次有50%胜诉的机会,赢的希望还是有的。”在他提起上诉之时,2007年的春运也即将来到。“一忙完这个诉讼,我们将就国家邮政总局调整邮资的事件提起上诉,因为邮政总局调整邮资没有召开听证会,这是违法的。”

  中国法学界泰斗江平教授这样评价郝劲松及其他新积极分子的诉讼行为:以私权的诉讼来维护公共利益,是一次成功的尝试。这一系列进入司法程序的诉讼,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法治进展,对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郝劲松把自己比喻成一个受热的水分子。他对《新世纪》周刊说:“我们社会中的每个人就像是一个水分子,我们这些先受热的水分子,会迅速地把热量传播给其他的分子,希望最后所有分子都能活跃起来。这样法制社会才能实现。”(记者 王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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