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2006年,我们张不开嘴(5)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0:57 国际在线

  苏丹红卷起一场中国“红”慌

  南方农村报 胡亚柱 彭进 黄享荣

  李秀芳说什么也不同意接受采访。

  此前她的态度有所摇摆,还与一些媒体有过私下接触。可现在,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都下来了,翻案的希望看来几近破灭。

  犯事的是她的丈夫冯永华,2006年12月6日,冯被终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谭伟棠则被判了15年,并处罚金230万元。

  冯永华是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田洋公司)、广州市食品工业研究所服务公司(下称服务公司)的总经理谭伟棠的助理。

  自2005年2月至今,苏丹红事件席卷全球,涉及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

  此案被媒体和坊间称为“苏丹红第一案”。

  个案虽已了结,但有关食品安全的公众探讨远未结束。

  对苏丹红缺乏了解之前,有人甚至认为这是个漂亮的名字。

  苏丹红是种人工合成的红色染料,有四种类型,通常只用于溶剂、油、蜡的增色以及鞋、地板增光等方面。

  苏丹红还对食品商家存在诱惑。比如,天然辣椒经光照后会褪色,但添加苏丹红后,则会长期保持鲜红,卖相不错。但科学实验显示,食用苏丹红可能造成人类肝脏细胞的DNA突变,从而致癌。有人曾在鼠类实验中得到过确认。

  1995年,欧盟等国家禁止苏丹红作为色素在食品中添加。我国也明文禁止。

  然而,2005年2月,英国食品标准局查出一种辣酱中使用的辣椒粉含有“苏丹红一号”。而这种辣酱又被许多厂商用来制造食品,其中包括“麦当劳”、“联合利华”和“亨氏”等国际知名的食品生产企业。

  很快,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数据,全国共有18个省市30家企业的88个样品中都检测出了“苏丹红一号”。

  在消费者惊恐不安的心理潮迭起的时候,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风暴迅速席卷我国。

  按照官方的报告和媒体的说法,田洋公司最终被查明是苏丹红的源头。

  2005年3月,稽查人员在广州增城市正果镇找到它破旧不堪的厂房,以及七八公里外藏匿的16公斤油溶红、20公斤油溶黄——内含主要物质正是“苏丹红一号”。

  据广东省高级法院查明的事实说:田洋公司将油溶红、油溶黄作为配料加入食品添加剂当中,生产出田洋牌“辣椒红一号”复合食品添加剂。同时还以此为基础,生产出“辣椒红二号”、“饼四号”、“天然巧克力色素一号”等复合食品添加剂,顺利销售这些产品23.93万公斤,销售金额达444.9万元。

  来自四川内江的小刘如今不再吃辣椒酱。2006年12月26日中午,在广州市状元坊附近的一家桂林米粉馆内,他向记者表明了担忧的理由:“自从看了苏丹红的报道后,心理上一直有阴影,看到太红的调味品就怕。”

  相信小刘的担忧并非个案,因为,自2005年2月至今,全国各大媒体从未停止过对苏丹红第一案的关注。而田洋公司的苏丹红产品已被查实销往全国31个省、市。

  这是一条令人心惊的销售链。

  “辣椒红一号”复合食品添加剂,从广州销往河南后,被河南驻马店豫香调味品有限公司作为原料购进,生产出御香牌特级辣椒粉;御香牌特级辣椒粉被卖给安徽义门苔干有限公司;经过简单的包装后,这家公司的特级辣椒粉又被卖到苏州宏芳香料(昆山)有限公司;在这里,简单加工后变成中辣度辣椒粉,被卖给肯德基的原料供应商——广州基快富食品公司,从而成为“基快富牌香辣鸡”腌料。于是,肯德基的五种产品都被检出含有苏丹红。

  而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正是因为购买了田洋公司生产的“辣椒红一号”作为原料,致使自己的产品——精研科技牌油溶辣椒精也含有苏丹红。这种辣椒精正是亨氏美味源公司生产辣椒油的主要原料。

  如今此案终告平息。涉案人员正在服刑,田洋公司位于广州一德路133号的店面也已转手,代之以一家颇为专业的玩具精品行——女店员已不知谭伟棠为何人。

  但在此前后,各地类似的苏丹红事件却远未平息。

  2006年7月底,国家质检总局在开展一次豆制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湖南长沙天云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天云牌香干被检测出含有苏丹红。随后,湖南省质监部门又在市场上随机抽取了十多种辣味熟食制品及辣椒红、辣椒精等添加剂产品检测。结果显示,28件样品中被检出含有苏丹红的产品及原料有7件之多。

  2006年11月12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揭露的事实则更令人心惊:一些色泽鲜艳、卖相好的红心鸭蛋,含有苏丹红!这些红心蛋冒充白洋淀出产,畅销在北京各大市场和超市。

  消费者的神经再次绷紧。

  当可怕事实经由官方不断披露后,来自民间的恐慌水涨船高,有关食品安全的话题因此被引爆。

  2005年3月29日,新浪网上曾有个75643人参加的调查,其中93.82%的人认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安全”。

  “你如何看待苏丹红事件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不少媒体还作过多层次的消费者调查。

  反馈不一。有人呼吁建立健康体制:“这说明我们的管理体制有问题。食品添加剂属于多头管理,工商、质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都分管一点。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理应等同于药品监督管理”。

  有人认为要加强防范和制裁:“目前我们有些地方的法律制裁幅度还是有所欠缺,如果光是出了问题才去查处,那就像隔靴搔痒”,“看到这么多‘涉红’案件,一直存在一个疑惑:此前,管理部门到哪里去了?看来,职能部门首先要建立相关预防机制”。

  还有人建议消费者提高自己的鉴别能力:“越是方便的东西,食品添加剂越多。一定要选择吃新鲜的东西”,“凡是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无一不是受利益驱动。除了有关方面加大查处力度,最终还是要消费者自己提高鉴别能力”。

  而法律界还有人对苏丹红第一案进行了思考和探讨。

  一审判决后,谭伟棠、冯永华曾强烈表示:“不服!要上诉!”其家人也在法庭内大叫“不公”,激动时甚至将法院的垃圾桶弄翻。

  谭伟棠的上诉状中,则认为一审判决“完全忽视了对上诉人有利的情节及事实,只强调影响恶劣,而对上诉人量刑畸重”。

  “我相信这起案子判决公正。然而,作为职能部门,更多的努力应放在常态监管、打击上。从源头抓起,也许更为理性、有效。”一位法律界人士这样评论。

  (石磊对本文有贡献)

  (南方农村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