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如何合理避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14:54 南都周刊

  公司发奖金,6200不如5900

  南都周刊记者 兰红

  大多数的人,在年终奖避税一事上没有话语权——明明只多拿了几十元的年终奖,却被多扣了几百元的税,得不偿失,让人好生郁闷。

  赔本区间

  由于计算方法的独特,如果企业发年终奖时不做一番纳税筹划,难免会出现多发钱而员工拿得少的尴尬情况。员工们吃了闷头亏不算,老板们其实也不划算。可以算笔账。

  甲员工的年终奖为6200元。6200÷12=516.67>500元,适用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应纳

个人所得税=6200×10%-25=595元。个人所得税后的收入=6200-595=5605元。

  乙员工的年终奖为5900元。5900÷12=491.67<500元,适用的税率是5%,速算扣除数是0,应纳个人所得税=5900×5%=295元。个人所得税后的收入=5900-295=5605元。发6200元和发5900元相比较,员工个人的税后收入一样,但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却不一样。

  因此,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公司税务师应该算清发奖金的“赔本区间”。汇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红帆推算出一个躲避多发少拿的简单公式。计算出来的“赔本区间”有6000(不含)至6305.56元、24000(不含)至25294.12元、6万元(不含)至6.3438万元、24万元(不含)至25.4667万元等。

  税收筹划

  再推进一些。如果企业能够在一年的年初,就将全年的员工月薪和年终奖做一个总体的纳税筹划,那么很有可能在“不赔本”的基础上进一步节税上万元。注册税务师何小剑建议,企业财务可以准备两套方案,分别计算一次性全部作为年终奖发放适用的税率,以及分次发放、部分并入当月工薪收入适用的税率,取二者中税率较低的一个作为节税最佳方案。

  年终奖的优势在于具有优惠性质,实质上降低了税率,但是没有1600元的费用扣除额(当月工薪收入低于1600元除外),且一年只能用一次。而工薪收入的优势则在于拥有1600元的费用扣除额。因此,除了一次性发放年终奖的方法外,还可以根据员工平时工资收入额、适用的税率水平、可能的奖金额等,考虑是否将部分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例如,一部门经理月薪1万元,拟发年终奖25万元。其每月工资适用的税率是20%,而年终奖适用的税率是25%,高于工资适用税率。这种情况就可以考虑降低年终奖,将一部分奖金并入当月工资,降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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