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也需宏观调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15:03 新世纪周刊

  -本力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称,2006年全

  国共入库税款37636亿元,较上年增收6770亿元,增幅达21.9%,大致为2006年GDP预计增长率 10.5%的一倍。这个税收增幅因远远超过GDP的增长率而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20%左右的税收增加幅度并不是新的 突破,近几年,全国税收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增长态势,增加幅度多在20%以上。税收以如此高速度持续增长,当然建立在经 济稳步、高速增长的基础之上,这也是宏观调控取得初步成果的一种自然表现。但笔者认为,与部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过快相 似,过快的税收增长对国民经济或许也是一种需要警惕的信号。或者说,对于过快的税收增长也应考虑进行宏观调控。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将税收增幅远远超过GDP增长率的原因归结为:价格因素和统计口径差异 的影响,税收收入的结构与GDP的结构有差异,外贸进出口对GDP增长的影响以及对税收增长的影响完全不同。但我们更 应注意到,对税收增长和经济增长最大的助推力还是固定资产投资,这为所有的经济理论和实践所证明。正因为有这种相关性 ,在
宏观调控
的同时,对税收增长速度及其合理优化显得更为重要,因为税收和固定资产投资不同,它完全不是一种市场行为 。作为筹集国家财政资金的主要方式,税收具有强制性,税收不仅是一种政府行为,它更是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一部分,与每 个公民的福祉相联,所以更应当进行统筹考虑。

  税收背后是民主机制,征税行为应该与相应的公共选择机制相协调,否则单纯的税收高增长有可能带来新的经济、社 会矛盾。在税收和税法领域,要强调对国家的征税权和纳税人权利要予以均衡保护。制度经济学家诺斯提出过著名的“诺斯悖 论”。他认为,“一个国家(政府)必须演化为一个有效、公正的契约第三方执行者,这意味着国家(政府)应该强大到能“ 有效监督产权、强制实施契约”,但是,“如果一个国家(政府)一旦具有了这样强制的力量,那么,那些管理这个力量的人 便会利用这种力量来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以牺牲社会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在税收高速增长的同时,也要警惕陷入“诺斯悖 论”的困境中。国外大量的研究也表明,政府消费能力与经济增长是负相关的。

  在经济高增长时,更应当藏富与民。税收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应提防税收对居民收入的销蚀从而造成的消费不足。与 税收增长大幅度超过经济增长相对应的一个数据,是我国居民的消费力并没有呈现出相应的增长。弗里德曼曾指出,消费受永 久性收入影响,从长期来看,永久性收入和消费同比例增长,如果一国国民的收入能与社会经济发展保持相对同步的增长,就 不可能导致长期平均消费倾向递减。我国居民工资占G

  DP的比例,从1989年的16%下降到2003年的12%,正是抑制居民消费的根本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也加 剧了

通货紧缩和内需不足。

  《颜渊第十二》里面记载了哀公与有若的一段有趣的对话。哀公问有若:“荒年收成不好,国库里钱不够,应该怎么 办?”有若回答说:“能不能将老百姓的税从百分之二十减到百分之十呢?”哀公说:“收百分之二十的税,国库里的钱都不 够,如果减到百分之十,那不更惨了吗?”有若再回答道:“如果百姓手中没有钱,国库里又怎么能有钱呢,如果老百姓手中 有了足够的钱,你又何必为国库里没有钱发愁呢。”。看来早有先贤对税收的公共性有着清醒的认识,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进入 新阶段的当下,宏观调控也该关照一下税收的高增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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