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伯欣:特大杀人犯大多人格变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17:45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王巧玲

  新世纪:这两年来,特大杀人案似乎增加了,比如马家爵、邱兴华杀人案,是这样吗?

  武伯欣:这属于恶性连续杀人,全国各地都有发生。并不是这两年多起来了,这类案件过去也有,但媒体报道少。

  新世纪:此类恶性案件的共性是什么?

  武伯欣:常态人作案,目的性比较特定,预谋比较周密,对行为后果事先有认知,包括反侦察意识、主动调控等都比 较稳定。而变态杀人,目的不一定特定,可能是泛化的,扩大化的,基本上没什么预谋,只要自己觉得合适就干了,而且不顾 一切要把行为表现到极至,直截了当地宣泄,一往直前,行为失控。反侦察也不到位了,选择方式也很少,只能逃跑躲藏。杀 人没有负罪感,甚至有欣快感。

  新世纪:特大杀人犯是否大多有心理问题?

  武伯欣:应该说是。在变态心理学上常态的人和变态的人没有一条清晰的界限。可以说人格变态的人在平时都挺正常 ,但是在表现为人格变态时,会影响到人格和认知。变态心理不是突然变严重了,有个渐进过程。中国长期对变态心理没有充 分重视,这两年刚刚给予了重视。我认为应该先对这种特大杀人犯进行精神病态和人格变态的鉴定,才能显示出对科学性的尊 重。

  新世纪:这种变态的犯罪心理是怎么形成的,和哪些社会因素有关?

  武伯欣:从大的方面讲,社会变迁

越剧烈,产生精神疾病的可能性越大。国际上研究证明,在人口聚集地区、密度高 的地区,由于人的生活压力和人际关系的冲突,很容易导致精神疾病的上升。具体到现在社会,人们价值观的变化、实际生活 处境的突变都是造成心理疾病的因素。比如说原来几千年的价值观是“视取义者为君子,视取利者为小人”,现在价值观改变 了,利义能兼得就不错了。价值的变化导致了人们心理的冲突在加大。生活的境遇方面,不管是工人下岗也好,还是农民的相 对被剥夺也好,导致的都是利益的尖锐冲突。而平等被剥夺对人的影响更严重。如果机会对每个人来说是均等的,人们可为之 奋斗,但现在机会并不平等。比如户口制度决定了人一出生就是不平等的,有城市户口和农业户口的区别。这些都会使人产生 心理突变,走向异常。

  从微观讲,个人的自我调控平衡上遇到了很多新的情况,新的挑战需要个体有更强的自我调控能力,但人们做不到。

  新世纪:我们发现此类案件的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弱势群体,发生在底层人身上,是这样的吗?

  武伯欣:现在弱势群体的问题更加尖锐。比如过去通向社会各阶层的路可以通过大学选拔来完成。现在基本上不行了 ,没有钱,就上不了大学,路就堵了。有句话说,送一个孩子上大学,马上就贫穷,不送那得一辈子受穷。这使对金钱的渴望 和冲突,在弱势群体中表现得特别尖锐。现在,社会公众普遍有一种被剥夺感,弱势群体的感受就更强烈。

  新世纪:这种犯罪行为和普法、教育、学历关系大吗?

  武伯欣:普法跟人的心理健康没有直接的关联。当然法制教育、伦理道德、生活理念、文明教育有助于人的心理健康 ,但没有直接的关联。任何生理心理健康都是取决于个体自主性的调节的。变态心理的形成主要是因为内心发生的冲突太尖锐 、太剧烈,太突出。

  新世纪:农村的心理疾病问题要比城市严重吗?

  武伯欣:从邱兴华、石悦军这几个典型案件来看,都是发生在农村。应该说农村的处遇是相当恶劣的。城里产生的问 题又不一样,至少没有农民的境遇感这么差。从生存境遇上看,农民这个阶层是最容易产生心理变异的。

  新世纪:特大杀人案的频发与死刑规定有没有关系呢?

  武伯欣:我认为不要光关注罪行导致的结果,结果是一方面。但对这些特大杀人犯,更应该关注过程,关注行为的动 机,产生行为的内在心理状态。死刑的判决是应该尊重这个的,否则就不是用法律保护人权。应该加强司法精神病学的关注, 这是法制进程中的一个问题。法学界开始关注了,而司法审判还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

  新世纪:如何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武伯欣:城乡社区应该对社会成员精神健康和心理疾病给予及时的记录和反馈。现在这块没人管,社会剧变导致有效 运行机制出了问题。另外,每一个家庭都应该认识到精神疾病离每个人都不遥远,应该给予重视和治疗。

  新世纪:这两年来,特大杀人案似乎增加了,比如马家爵、邱兴华杀人案,是这样吗?

  武伯欣:这属于恶性连续杀人,全国各地都有发生。并不是这两年多起来了,这类案件过去也有,但媒体报道少。

  新世纪:此类恶性案件的共性是什么?

  武伯欣:常态人作案,目的性比较特定,预谋比较周密,对行为后果事先有认知,包括反侦察意识、主动调控等都比 较稳定。而变态杀人,目的不一定特定,可能是泛化的,扩大化的,基本上没什么预谋,只要自己觉得合适就干了,而且不顾 一切要把行为表现到极至,直截了当地宣泄,一往直前,行为失控。反侦察也不到位了,选择方式也很少,只能逃跑躲藏。杀 人没有负罪感,甚至有欣快感。

  新世纪:特大杀人犯是否大多有心理问题?

  武伯欣:应该说是。在变态心理学上常态的人和变态的人没有一条清晰的界限。可以说人格变态的人在平时都挺正常 ,但是在表现为人格变态时,会影响到人格和认知。变态心理不是突然变严重了,有个渐进过程。中国长期对变态心理没有充 分重视,这两年刚刚给予了重视。我认为应该先对这种特大杀人犯进行精神病态和人格变态的鉴定,才能显示出对科学性的尊 重。

  新世纪:这种变态的犯罪心理是怎么形成的,和哪些社会因素有关?

  武伯欣:从大的方面讲,社会变迁越剧烈,产生精神疾病的可能性越大。国际上研究证明,在人口聚集地区、密度高 的地区,由于人的生活压力和人际关系的冲突,很容易导致精神疾病的上升。具体到现在社会,人们价值观的变化、实际生活 处境的突变都是造成心理疾病的因素。比如说原来几千年的价值观是“视取义者为君子,视取利者为小人”,现在价值观改变 了,利义能兼得就不错了。价值的变化导致了人们心理的冲突在加大。生活的境遇方面,不管是工人下岗也好,还是农民的相 对被剥夺也好,导致的都是利益的尖锐冲突。而平等被剥夺对人的影响更严重。如果机会对每个人来说是均等的,人们可为之 奋斗,但现在机会并不平等。比如户口制度决定了人一出生就是不平等的,有城市户口和农业户口的区别。这些都会使人产生 心理突变,走向异常。

  从微观讲,个人的自我调控平衡上遇到了很多新的情况,新的挑战需要个体有更强的自我调控能力,但人们做不到。

  新世纪:我们发现此类案件的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弱势群体,发生在底层人身上,是这样的吗?

  武伯欣:现在弱势群体的问题更加尖锐。比如过去通向社会各阶层的路可以通过大学选拔来完成。现在基本上不行了 ,没有钱,就上不了大学,路就堵了。有句话说,送一个孩子上大学,马上就贫穷,不送那得一辈子受穷。这使对金钱的渴望 和冲突,在弱势群体中表现得特别尖锐。现在,社会公众普遍有一种被剥夺感,弱势群体的感受就更强烈。

  新世纪:这种犯罪行为和普法、教育、学历关系大吗?

  武伯欣:普法跟人的心理健康没有直接的关联。当然法制教育、伦理道德、生活理念、文明教育有助于人的心理健康 ,但没有直接的关联。任何生理心理健康都是取决于个体自主性的调节的。变态心理的形成主要是因为内心发生的冲突太尖锐 、太剧烈,太突出。

  新世纪:农村的心理疾病问题要比城市严重吗?

  武伯欣:从邱兴华、石悦军这几个典型案件来看,都是发生在农村。应该说农村的处遇是相当恶劣的。城里产生的问 题又不一样,至少没有农民的境遇感这么差。从生存境遇上看,农民这个阶层是最容易产生心理变异的。

  新世纪:特大杀人案的频发与死刑规定有没有关系呢?

  武伯欣:我认为不要光关注罪行导致的结果,结果是一方面。但对这些特大杀人犯,更应该关注过程,关注行为的动 机,产生行为的内在心理状态。死刑的判决是应该尊重这个的,否则就不是用法律保护人权。应该加强司法精神病学的关注, 这是法制进程中的一个问题。法学界开始关注了,而司法审判还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

  新世纪:如何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武伯欣:城乡社区应该对社会成员精神健康和心理疾病给予及时的记录和反馈。现在这块没人管,社会剧变导致有效 运行机制出了问题。另外,每一个家庭都应该认识到精神疾病离每个人都不遥远,应该给予重视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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