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造污”亮起红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17:27 观察与思考

  跨国公司成为污染大户现象,为新形势下我国对跨国公司的引导和监管提出了警示。在西方国家,企业侵害社会和消 费者利益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企业自然不敢违规。按理说,无论什么人在中国办厂,都必须恪守中国法律所规定的 环境责任和义务,没有谁可以例外。

  -张 梦

  1月16日,江苏无锡松下电池有限公司隐瞒“镉中毒”真相,引起职工强烈不满。而整个事件的导火索是一位在松 下工作了5年的办公室职工查出患肾衰竭,经医院诊断是重金属摄入过多,之后很多员工自行去医院体检后发现自身也是不同 程度地重金属超标。

  该事件再次将公众的视线引向跨国公司在华环保违规现象。据称,中国各级环保局公布的2004-2006年违规 企业名单近来曝光,上海松下电池公司、长春百事可乐公司、上海雀巢饮用水公司等33家跨国公司名列其中。

  有关专家表示,在国外是有企业责任的知名公司,到了中国却变成污染大户。如此强烈的反差再次证实了这样无情的 现实:有些企业的信誉不过是为利润服务的工具,在真实的利润面前,社会责任和道德的力量显得多么软弱无力。

  跨国公司在华环保违规

  一份名单将33家在华知名跨国公司列在了一起—不是荣誉排名,而是环保违规。过去3年,这些跨国公司并没有成 为他们标榜的环保榜样。引人注意的是,名单中的跨国公司包括5家2006年“

世界500强”的在华企业,其中上海松下 电池有限公司—其母公司日本松下电器排名第47位,废水处理设施未保证正常运转致废水超标排放。长春百事可乐公司—其 母公司美国百事排名第175位,超标排放污染物废水。

  而上海雀巢饮用水有限公司—其母公司瑞士雀巢集团排名第53位,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另 一个母公司排名第301位的3M上海研磨产品制造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据称,2006年6月,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着手建设“中国水污染数据中心”网站。网站数据的来源是全国各级环 保局公布的2004-2006年的违规企业名单。而一些知名跨国公司也在违规之列,将这些跨国公司集中到一起并最终形 成了包括33个企业的污染名单。

  违规公司涉及食品、电子、化工、机械制造等诸多行业,来自日本、美国、瑞士等国家。除上述“500强”在华企 业外,一些中国公众熟知的品牌也“榜上有名”,比如日资上海花王有限公司,它因任意排放超标废水被列入上海2005年 第二批该市环保系统查处违法企业名单。还有世界十大卫生陶瓷公司之首的美国标准公司的在华合资企业,及美国百胜餐饮集 团下属的上海必胜客等。

  名单中的另一些在华跨国企业,已成为当地的污染大户—在福建,德国诺尔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投资的一家公司,因未 建污染治理设施便擅自投入生产,造成严重污染,被列为福建省挂牌督办企业。

  在浙江,英国漂莱特集团在华下属的公司被列为浙江2005年省级重点污染企业之一。英国漂莱特是世界上规模最 大的、专门生产离子交换树脂的跨国集团。

  在湖南,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的下属独资企业,因电镀生产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成为株洲挂牌督办的20 家污染大户之一。

  据称,这只是在华跨国企业违规记录的一部分。上述33家在华知名跨国公司名单只涉及有水污染的企业,其它诸如 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的企业并未包括。而且名单中的企业,仅是被各地环保局公布的。

  事实上,为发展本地区经济,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出现了盲目引进国外高耗能产业或其中下游产品生产线 的现象,在国内消耗过高的能源,并产生大量污染。

  有关专家认为,应防止一些跨国公司以投资为名向我国转移高耗能产业,加重我国能源紧张局面,并使本已十分脆弱 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

  据介绍,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从能耗、环保、税收等方面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项目进行限制,加之《京 都议定书》生效后,这些国家为完成减排二氧化碳等温室效应气体的任务,越来越多地将此类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而我国 由于缺乏严格的产业准入限制,正逐渐成为世界高耗能产业转移的中心之一。

  中国的打印机市场已经被惠普、爱普生、佳能、利盟等跨国公司控制,根据咨询公司易观国际的统计,2006年第 二季度中国打印机市场出货量为233.5万台,这4家企业就占领了73.9%的份额。

  然而,用完的打印机墨盒直接抛弃到大自然中,墨盒中的残墨会对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据分析,一盒有残墨的墨水 平均能污染60立方米的水,即便以每只墨盒只留下一滴残墨计算,2002年售出的墨盒也能污染15000亿立方米的水 。这是一个令人心惊的数字。减少墨盒残墨污染的有效方法,是采用残墨更少的墨盒,或往用完的墨盒中添加墨水,使墨盒循 环使用。但这两种措施都遭到一些打印机厂商的反对。他们要求消费者选择原装墨盒,宣布他们的原装墨盒是不可再生的,如 果消费者使用其他品牌兼容墨盒,或向墨盒中自行填充墨水,出现问题不予维修。

  西部一些地区正以丰富的能源、低廉的电价和土地征用成本等优势成为世界高耗能产业的“新乐土”。

  从我国情况看,接受这种转移,引进外资成立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出口,固然解决了部分人口的就业问题,但我 们付出的代价也非常巨大:资源被消耗掉了,污染被留下来了。在这样的合作中,我们似乎获得了不少实惠,但实际上西方发 达国家才是最大的赢家。

  跨国公司缘何漠视中国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环保违规现象相当普遍。为何一向讲求社会责任、追求品牌质量的著名企业,到了中国,它的 社会责任、环保标准就放松了呢?

  分析人士指出,直接的原因似乎很简单,企业永远追求利益最大化。但仔细一琢磨,却是别有深意。首先,跨国公司 缺乏应有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这些企业在国内或许做得很好,可到了他国却将环保抛在一边,甚至肆无忌惮地排污,这是 社会责任的严重缺失。

  其次,跨国公司在中国放松和推卸社会责任,与部分地方政府的“纵容”分不开。不少地方官员片面追求外资引进数 量和规模,过分倚重跨国公司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从而放松和调低对跨国公司的监管力度。为招商引资不惜牺牲环境和资 源,使污染企业得以顺利进入我国。

  于是,跨国公司在种种不合理要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往往跨越法律和政策的规制。比如,此次被曝光的33家跨国公 司在中国的环保方面的标准比其母国和其他地方要低。跨国公司与地方政府经济和政治意图合谋,共同违反法律标准,漠视企 业社会责任。

  此外,在中国的跨国公司降低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是因为中国法律不完备,法制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到位,这既有政 府的不作为,也有法律的难以实施及执行,更有媒体和社会公众难以获得某些方面的信息等原因。

  对跨国公司的监督,存在着制度上、法律上的种种漏洞,如何弥补这些漏洞,需要政府、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媒体 、公众一起关注和通报。跨国公司也有责任将此方面的信息公之于众,至于跨国公司所谈的中国消费者的不成熟,不仅不是一 种理由,而且是对中国消费者的一种歧视。如何使跨国公司在中国按照他们所声称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还 需要做很多工作。

  另有环保局官员称,中国公众对跨国企业的监督也是很重要的。在欧美城市,有些生产环节“老百姓这一关就通不过 ”,公众听证或者议会很可能将其否决。尽管中国现在也有环境影响评价,也有公众参与,但力度和广度还相差很多。

  此次媒体曝光后,多数违规跨国公司用“巧合”、“疏忽”、“意外”进行辩解,实际上都是在回避自身的问题。一 些头顶“光环”的跨国公司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自我约束,不仅在华执行低于母公司的标准,甚至违反了中国最基本的环保 法规。这些跨国公司大都有资金和技术优势,在环保方面,他们的问题不是能不能达到环保标准,而是不想投入、不愿遵守中 国环保法规。

  在中国的跨国公司,找出了种种理由来搪塞、推诿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且以中国企业的平均水平还达不到跨国公司的 水准为理由,给自己不能担负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开脱。中国的很多企业不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违规违法并破坏、污染环境,这 就该是跨国公司降低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理由吗?是跨国公司不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理由吗?绝不能因为国度及文化的不同, 或是其他企业不能达到某种标准,就成为跨国公司漠视或降低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理由。

  拜耳集团中国区总裁华威廉先生表示,绝对不能以所谓的平均水平来为自己违反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不承担企业社会 责任来辩护,跨国公司之所以以中国很多企业达不到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为由,漠视企业社会责任,说明中国的法律及企业社会 责任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是软弱的。中国法律往往由于地方部门利益而得不到执行,当地的环保部门只是开列违法、违规企业的 名单,而不是去纠正、制裁和惩罚,法律都可以违反,何谈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呢?

  跨国公司成为污染大户现象,为新形势下我国对跨国公司的引导和监管提出了警示。在西方国家,企业侵害社会和消 费者利益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企业自然不敢违规。按理说,无论什么人在中国办厂,都必须恪守中国法律所规定的 环境责任和义务,没有谁可以例外。

  惟有尽快健全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尽快取消跨国公司的“超国民待遇”,建立严格的监管和环保准入制度,落实环境 执法责任制,赏罚分明,有错必纠,才能遏制跨国公司成为污染大户的现象。

  中国抬高外资准入门槛

  据了解,数年前在我国对高耗能产业和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还不太注意的时候,美国道康宁公司就投资在大连建立硅块 的采购、分拣和加工中心,将他们生产的有机硅和单晶硅所需要的硅产业逐渐转移到中国。从长远看,我国减排二氧化碳的压 力是巨大的,应及早防止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型企业的引进,以及高耗能低产值产品的出口。为此,一些专家建议,国家 应采取措施遏制跨国公司向中国转移高耗能产业的趋势。

  提高国外企业进入我国高耗能产业的门槛,要从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做大做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业, 严格执行行业发展规划,同时制订相关法规和统一的环境管理标准,以增加当地政府的环境压力。

  应形成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安排,可邀请相关专业和行业人 士成立专家咨询和决策评估委员会,对项目中涉及到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全方位进行研讨,充分剖析其利弊,从长 远和全局的角度谨慎谋划,最终形成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从而避免因考虑不周而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还应适当提高高耗能产品的对外依存度。减少能源进口,加大和能源有关的终端产品的对外依存度,既进口原油,也 进口乙烯、丙烯、丁二烯,并对各种产品的进口依存度进行适当调整,将能源安全风险分散到各个下游产品中。同样,保持钢 铁、水泥等高耗能产品一定的对外依存度,也会缓解煤炭和电力资源的供应压力。

  要把有限的资源充分用在对国有资本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的自主产业上。加大对我国必须消耗资源的一些重要产业的 扶持力度,如果我们自己这些重要产业缺乏竞争力,将导致国外企业对我国有限的资源进行掠夺性控制占有,最终造成难以弥 补的损失。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近日透露,环保总局将出台一系列政策,以提高投资准入门槛,其中包括针对区域规划的环 评法规。目前环保部门的权限只能对单个项目进行环评,没有权限对某一区域或产业规划的环评进行审查,很难从整体上预防 环境风险,去年全国新上2万亿元左右的投资项目,从单个看,都基本符合环保要求,但挤在一起,地方的资源和环境肯定承 载不了。

  潘岳表示,规划环评,就是打破现有的行政区划,对不同地区根据不同的人口数量、资源环境容量和经济总量等因素 ,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根据这些目标和规划设置不同的考核体系,环境保护就是这个考核体系的内容之一。下一步,规划环 评的范围还将向水域、海域、工业、农业、林业等领域延伸。

  在环评方面,国家环保总局的工作思路还包括:技术上,建立一整套基础数据库,设立环评指标新体系;大型的总体 规划,将纳入环境保护的要素;由环保部门负责召集专家,对环评提出评审意见;要增加公众参与的内容,充分保证群众的知 情权、参与权;审批后,跟踪大项目落实的情况;责任追究等方面。

  潘岳还带警示意味地建议外国投资者少投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如果有偷偷上的,一旦查出,绝不轻饶。

  有关专家表示,遏制跨国公司在华“造污”,关键是要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将污染拒于国门之外。同时,要强化对外 资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执法,对违规排污行为严肃问责,必要时予以关停。

  跨国公司自身也要增强自尊自律自省意识,应当明白,作为世界知名企业,无论是在本国还是在他国,出了环境问题 都是自毁信誉,自砸牌子,自损美誉度。外商对此需要有清醒认识,自觉做到洁身自爱,努力当好行业环保领头羊。

  事实上,跨国公司也是地球的一员,环境恶化也会增加其经营风险。美国《商业周刊》指出,环境恶化使干旱和森林 火灾等发生频率增加,这种风险与金融风险一样,能够影响跨国企业的收益,增加保险等有关产业的成本。为了减少这种风险 ,大型保险公司联合机构投资者、银行和评级机构,应对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施加压力,要求它们走上环保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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